一、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荐制的背景
2020年1月1日,《浙江省街道人大工作条例》开始施行。该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人大街道工委应当于每年年初组织召开街道居民议事组织会议,听取街道居民议事组织对人大街道工委本年度工作计划、街道办事处本年度工作计划和街道辖区内有关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重大事项、群众普遍关注的重要问题等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由街道居民议事组织票选推荐街道民生实事项目。
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荐制工作,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实践创新,也是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民主化和科学化的必然要求,更是人大代表依法实施监督、重大事项决定权和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有效举措。
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荐制的西门实践
为全面落实《浙江省街道人大工作条例》《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街道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会商制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和《海曙区人大常委会“一镇(乡)一品牌一街一特色”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相关工作要求,2021年以来,人大西门街道工委结合实际,实施开展街道年度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荐制工作,努力确保组织保障到位、征集梳理到位、会商票荐到位、联系监督评议到位,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推进街道民生实事项目顺利开展。
(一)工作目标
在街道党工委领导下,通过人大街道工委组织,充分发挥辖区各级人大代表在参与街道民生实事项目决策及监督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以人大代表(居民议事员)为主体,社会各界人士参与,通过会商票荐等形式,确定民生实事项目,由街道办事处实施,并接受人大代表(居民议事员)监督评议,使民生实事项目产生更有民意基础,监督更有实效,实施更有合力,从而确保民生实事项目顺利进行,并有效落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把票荐制工作纳入街道党工委、人大工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切实发挥各级人大代表在票荐制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二是充分发扬民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代表主体地位,广听民意,善纳民智,最大程度地把人民的意愿体现到票荐制工作各个环节中去。
三是严格依法办事。坚持依法依程序开展工作,立足人大自身职能,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切实做到权限法定、运作规范、程序简明、管用可行。
四是突出效果导向。坚持实事求是,以代表积极参与、项目有效实施为目标,有序推进。
(三)主要做法及进展情况
一是建机构、定方案,确保组织保障到位。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一街一特色”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下发及工作部署后,人大街道工委就有关精神向街道党工委进行了汇报,并在人大街道工委会议上进行了传达,认真领会有关精神,学深、悟透、践行。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荐制工作,书记办公会议专题研究,明确要求把这项工作做实做深做精。同时牵头成立街道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荐制工作领导小组,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副组长,城市建设管理、社会事务管理、宣传等条线分管领导担任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大街道工委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指导开展票荐制工作。切实发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作用,按照小组成员分工,统筹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荐制工作,为项目开展提供组织保障。人大街道工委制定《关于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荐制工作的实施方案》,重点对项目征集、项目梳理、项目会商票荐、项目监督评议的内容、时间、要求作出规范。
二是听民意、与民谋,确保征集梳理“接地气”。年初通过街道网站、“活力西门”微信公众号等发布项目征集公告。借助代表、居民议事员微信群,以及代表联络站、代表走访选民等渠道,以“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广泛征集辖区人大代表、社会各界、社区居民意见建议,并统筹考虑街道相关科室、社区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同时,对项目立项及预算等问题进行充分论证和初步核算,经人大街道工委梳理筛选,形成8个候选项目,由党工委会议审定。此外,将近几年街道民生实事项目成果汇编成册,强化民生实事项目工作宣传力度。
三是由民审、让民定,确保会商票荐“有底气”。在年度居民议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制定民生实事候选项目说明表,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对8个候选项目的内容、牵头科室、目标、进度安排等事项向代表、居民议事员进行详细介绍,代表、居民议事员充分商议,形成会商意见,认为街道年度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符合民意,具有普惠性、操作性,建议街道办事处按照责任分工、时间进度、目标要求,抓好项目落实落地。同时按照8选7差额原则,票选出汪弄、高塘片区、胜丰小区、城市广场等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邻舍家”居民自治服务点建设,以老助老守望相助等2021年度民生实事项目。经街道党工委会议审定,在街道网站公布。
四是请民督、由民评,确保联系监督“有锐气”。主要围绕“联、听、看、督”四方面:建立联系监督机制,民生实事项目正式确定后,制定代表、居民议事员联系监督表,实行“项目责任制”,根据代表、居民议事员所在选区情况,将每个实事项目分配至代表、议事员包案负责,分七组对实事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联系监督,规定每个监督小组每月一次与项目联系人联络,并实地察看一次。确定监督小组组长,负责召集、记录、反馈。举办主题接待活动,在代表联络站及联系点2次举行老旧小区改造主题接待,邀请代表、居民议事员、居民代表、施工及监理单位相关人员等参加,倾听居民诉求,收集意见建议8条。分组开展视察活动,组织代表、居民议事员,实地对汪弄、胜丰、城市广场等老小区改造项目进行实地视察,掌握项目进展情况以及存在问题。代表进行专项督事,根据主题接待听到意见、视察看到问题以及居民线上线下反映,代表、居民议事员根据包案项目,紧盯目标、质量、安全、居民反映等开展全程跟踪督查,已进行屋顶补漏、地下室渗水等10项督事,解决居民诉求。代表监督联系情况记入年度履职登记表。目前,民生实事项目除一个老小区由于改造设计原因需跨年度完成外,其余6个项目均按时间要求推进。
(四)下阶段主要工作
总体按照街道推进民生实事项目票荐制工作实施方案,重点抓好监督评议环节各项工作,加强代表、居民议事员责任意识,加强行权履职、加强监督支持,确保民生实事项目顺利完成。
一是听取民生实事项目专题报告。人大街道工委结合年度第二次居民议事会议,组织代表、居民议事员听取街道办事处关于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报告。
二是开展专项集中视察。开展集中视察,重点针对项目进度、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等开展督查,罗列“问题清单”,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街道办事处,确定整改期限,确保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整改落实。
三是实行项目成果评议。在次年居民议事会第一次会议中,人大街道工委将组织代表、居民议事员对上年度民生实事项目成果进行综合评价,并邀请街道党代表、政协委员等开展民生实事项目“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在街道网站、代表联络站和代表、居民议事员微信群等平台公布,确保项目反馈评议有效到位。
三、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荐制的积极意义
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荐制始终立足于人大法定职能,把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监督权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是新时代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的有益探索,是做实人大决定工作、做深监督工作、做活代表工作的重要抓手。
进一步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是票荐制依托街道居民议事会平台,发挥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在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方面的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参与、群众自治的良性互动。二是票荐制贯穿了党委决策、人大决定、政府执行、公众参与的权力运行设计理念,用法治思维构建新型的基层治理体系,用法治方式规范基层治理主体之间的关系,使党委、人大、政府的角色定位更加明确,职责边界和事权划分更加清晰。三是票荐制创新了载体、优化了平台、拓宽了渠道,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于基层民主政治实践,能够不断完善基层民主制度,是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切入口。
进一步推动民生实事项目决策的科学化。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荐制之前,党委政府有关会议研究决定的民生实事项目,难免会与群众所期、所盼、所想存在一定的差距,把民生实事项目的决定权交由代表、居民议事员会商票荐,充分运用好代表联系选民、深入基层及对全体选民负责的共识和智慧,使公共财政尽可能普惠到人民群众,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断增强决策的科学性。
进一步推动民生实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人大代表票荐的民生实事项目接“地气”、贴“民心”,更深受广大人民群众拥护,获得群众认可,必将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政府相关责任单位在实施民生实事项目过程中,要积极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监督、主动听取群众呼声;更要接受人大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只要党委政府、人大代表和群众的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民生实事项目必将成为“民心工程”“民生工程”。
四、存在问题及几点建议
民生实事项目的征集,是通过街道网站、“活力西门”微信公众号等发布,并借助代表、居民议事员微信群,以及代表联络站、代表走访选民等渠道,以“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广泛征集辖区人大代表、社会各界、社区居民意见建议,极大地方便了选民表达自己的诉求。从理论上来说,这样做已经可以充分吸纳民意,让民意表达具有广泛性。但是现实中,往往勇于表达自己意志的只是少数人,而大部分人会成为“沉默的大多数”。因此,民意表达环节必须高度关注这一部分群体。而采取何种方式进行动员,让这一部分人勇于表达、敢于表达,关乎民意表达环节的质量与效能高低。因此,接下来要深入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荐制,如何提供一种渠道或机制,实现最广泛的动员就是关键所在。
建议:
一是进一步提高调研工作质效。在征集民生实事项目和监督落地全过程中,要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可以发动社区网格长、楼道组长,以最“接地气贴民心”的方式,将“沉默的大多数”带来的项目征集不充分的可能性降到最低。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民生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题调研,最大限度及时发现问题,研究解决对策,提出改进意见。二是进一步加大依法检查力度。要紧扣法律规定,监督涉及民生的法律法规在落实过程中责任是否明确、程序是否公开、操作是否合规,为依法推进民生问题的解决提供有力保障。三是进一步完善对民生实事项目的专项监督。要综合运用听取工作报告、组织代表视察、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等多种监督方式对民生实事项目推进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同时组建由各级人大代表及部分专业技术人员、项目所在地居民议事员组成的专项监督小组,实行“包干到户”式的监督,及时发现和反映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提高效率,确保民生实事项目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