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定于2018年12月21日(星期五)下午2:00召开,会期预定半天。地点:人大机关四楼2405会议室。
本次会议的议题建议为:
一、听取和审议关于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结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关于海曙区2018年预算调整意见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宁波市海曙区鲍家墈、建岙、前虞、崔岙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
四、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区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请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请下列人员列席会议:
区政府、区政协、区监委、区法院、区检察院负责同志各1名;
区审计局、区财政局、海曙规划分局负责人各1名;
各镇(乡)人大主席;
各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专职主任或副主任;
出席和列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请于2018年12月18日上午11时前,向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秘书科报送名单(电话:89189185、87315754),并请按时参加会议。
请将上述材料一式120份,连同电子文档一并于12月18日上午前,送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