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海曙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2020-06-15 11:07:08  浏览次数:3183    文字显示: 打印

  (2020年6月14日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宁波市海曙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徐强代区长代表区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人民政府过去一年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效,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工作举措,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强调,2020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也是“六争攻坚”行动的交卷之年,必须确保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区人民政府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宁波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区委九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的部署要求,紧扣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围绕“两手硬、两战赢”大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区域治理现代化为引领,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确保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
  会议号召,全区人民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海曙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只争朝夕、不负韶华,真抓实干、埋头苦干,为推动高质量建设国内一流强区取得新进展、争当“重要窗口”建设排头兵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