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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14日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宁波市海曙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经过认真审查,并根据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同意区发展和改革局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海曙区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决定批准海曙区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