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海曙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2020-06-15 11:01:57  浏览次数:3115    文字显示: 打印

  (2020年6月14日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宁波市海曙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陈志国主任受区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大常委会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宁波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共海曙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区委九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的部署要求,紧扣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聚焦中心工作,聚力依法履职,聚合代表力量,创造性地做好人大各项工作,为推动高质量建设国内一流强区取得新进展、争当“重要窗口”建设排头兵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