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06-13 10:50:33  浏览次数:4117    文字显示: 打印

 

2020613日在海曙区

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海曙区人民法院院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海曙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区法院在区委的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三服务”为抓手,以省高级法院“三个建设年”活动为载体,紧紧围绕区委“项目攻坚提速年”“转型升级提质年”“作风建设提效年”工作要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加强审执工作,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6946件,办结27231件,同比均下降4%,诉源治理初见成效。人均结案数居全省第十、全市第一,一线法官人均结案数470件。以全市法院不到十分之一的人数,办结了全市超过八分之一的案件。被最高法院评为在司法宣传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民法院。全院获得市级以上集体荣誉6项、个人荣誉29项,其中1名干警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一)立足司法办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新收一审刑事案件1229件,审结1242件,同比分别上升10%和10.7%。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判处罪犯1836人,其中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381人,非监禁刑适用率42.4%。打击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审结故意伤害、“两抢一盗”和“黄赌毒”等案件451件640人,监禁刑适用率85.6%。惩处侵害群众“钱袋子”安全的犯罪,审结富昌国际电信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27件61人,涉案金额12亿元。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审结生产、销售“漂白芋头”“甜蜜素馒头”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犯罪案件11件20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依法对16名性侵未成年人罪犯判处监禁刑,最高判处八年有期徒刑。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罪案件5件5人。配合区纪委区监委加强廉政警示教育,组织110余名党员干部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

    妥善调处民商纠纷。新收一审民商事案件15061件,审结15530件,同比分别下降12.6%和8.6%,涉诉金额79亿元。坚持情理与法理并重原则,审结婚姻家事纠纷案件796件,调撤率65.4%,并以家事调查官为原型拍摄微电影开展法治宣传。聚焦民生领域痛点、难点,审结教育、医疗、劳动争议案件759件,为318名务工人员追索劳动报酬780.5万元。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审结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286件,涉诉金额2.9亿元。保障电商、物流等新业态良性发展,审结网络购物合同、运输合同纠纷案件48件。尊重和保护创业创新成果,跨地区划片集中审理知识产权案件1045件,审结涉太平鸟、福达刀片等商标维权案件71件,判决侵权人赔偿损失714.6万元。

全力化解行政争议。新收一审行政诉讼案件231件,审结235件,同比分别上升34.3%和78%。坚持支持与监督并重原则,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判决行政机关败诉21件,败诉率8.9%,其中辖区内行政机关败诉8件,败诉率6.4%。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17次,协调撤诉率32.8%。全市首创公租房租金追缴非诉执行机制,强制执行10件拖欠租金超过三年的公租房案件。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对14件环保行政处罚案件准予执行。

    努力破解执行难题。新收执行案件9796件,执结9621件,同比分别上升16.5%和7.6%,执行到位金额12.8亿元,同比上升66.2%,案均执行标的到位率同比增幅高出全省基层法院8.7个百分点。贯彻落实省高级法院“史上最强执行措施”,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司法拘留487人,对4297人作出罚款决定,判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5人。上线被执行人财产自动查控系统,提高财产查控精准度和便捷度。积极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支持下,实现不动产网上查封,与区公安分局共建司法拘留远程化解工作室,两篇案例入选“全省二十佳司法拘留案例”。以执行联动机制破解腾房难题,强制腾退房屋397套,网拍不动产面积超过41万平方米。

(二)紧扣中心工作,服务改革发展大局

    坚决打好扫黑除恶攻坚战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受理涉黑涉恶案件19件80人,审结17件71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20人,重刑率33.9%。严格依法办案,不拔高不降格,审结全市首例侵蚀农村基层政权涉黑案件,判处“村霸书记”蔡冲明有期徒刑十八年。审结设陷阱放贷、恶意垒高借款金额、故意制造违约、暴力催债等“套路贷”案件17件62人,判处追缴违法所得500余万元。聚焦商务楼宇经济和基层社会治理,排摸22条线索移送侦查,提出规范管理的司法建议4份。微信公众号开展扫黑除恶有奖知识问答14期,参与群众近万人次。

    助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制定18项举措精准服务企业,发布民营企业权益保护典型案例。在5件案件中灵活运用保全手段,以置换担保方式解除对企业1.2亿元存款的冻结,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对标《全球营商环境报告》三项司法指标,提出构建商会调解体系等建议。规制滥用管辖权异议拖延诉讼行为,商事纠纷案均审理天数缩短27.3%。畅通市场主体退出通道,审结破产案件9件,在宁波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案中,适用股东出资加速到期规定,实现破产债权百分之百清偿。关注中小股东权益,审结股东知情权等涉公司、股权类案件91件,加大对投资者的保护力度。

防范化解经济领域风险。突出防范因金融不良债权、P2P“爆雷”可能引发的风险,维护辖区金融安全。审结金融类民商案件1956件,帮助金融机构清收债权8.1亿元。发出信用卡逾期风险等预警提示13条,审结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罪案件40件89人。加强涉网贷纠纷司法应对,联合出台民间借贷协同治理实施意见,向社会公布35名职业放贷人名单,民间借贷案件收案2521件,同比下降13%。向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累计发出司法建议19份,帮助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严惩虚假诉讼,发布首批不诚信诉讼名单,对作虚假陈述、伪造证据的11名当事人罚款25.1万元,司法拘留1人,对1名以“空白借条”虚增债务的当事人判处刑罚。

(三)牢记司法为民,满足群众多元需求

高效服务群众。对标“两个一站式”建设要求,着力构建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优化窗口立案流程,窗口立案平均办理时间缩短8分钟,跨域立案范围扩大至全国,帮助当事人办理省内外法院立案业务117件。改善诉讼服务软环境,为群众提供诉讼辅导2.8万次。深度应用移动微法院,运用数占比70.8%,同比上升20个百分点,线上开庭519件,网上送达诉讼材料7万余份,提高群众诉讼便捷度。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缓、减、免交诉讼费13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50万元、劳动报酬执行周转金70万元。

着力服务基层。优化人民法庭布局,调整法庭辖区,新成立石碶法庭,方便涉诉纠纷就近化解。办案力量下沉一线,4个法庭员额法官数占比23.9%,办结案件8490件,占比33.2%,结案最多的法官团队全年办案1133件,望春法庭收结案数在全省251个法庭中位列第一。适应精细化服务需求,量身打造“一庭一品”,3个法庭分别集中专业化审理金融、物业、交通事故案件。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推广小纠纷化解微信群,法官进村社向线上拓展,接受群众法律咨询300余次,指导基层干部化解纠纷254起,为美丽海曙建设、乡村振兴工作提供法律意见30余次。

加强诉源治理。秉持“社会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理念,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指导行业调解组织化解物业纠纷627,该类案件收案数同比下降76%,13个小区实现物业欠费清零。选派审判团队入驻区矛调中心,依托中心平台引导群众选择矛盾化解的最优路径。借助“海法护航”“海法巾帼”特色品牌,开展未成年人防性侵校园巡回宣讲6场,受众1500余人。联合发布打击信访违法行为的通告,引导信访人合法维权。

(四)突出改革创新,促进工作效能提升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科学配置司法资源,内设机构由18个精简至11个,初步建立职能划分明确、运行高效顺畅的内设机构体系。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入额院庭长办结案件11520件,占比42.3%,其中院领导办理疑难案件803件,同比上升15.4%。强化院庭长监督管理,重点监管重大敏感案件等“四类案件”54件。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大瑕疵案件问责力度,促进法官尽责履职。保障408名人民陪审员履行审判职责,参审各类案件3262件。善轻微刑事案件速裁机制,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结案件680件,平均审理天数4.5天。

强化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创新法官律师互评互督机制,成果转化为省高级法院指导性文件并在全省法院推广相关经验在《中国律师》刊登。搭建合作培养基地,全省首创实习律师担任法官实习助理制度,择优选拔两批12名实习律师到岗履职。推行律师出庭着装、言行和法律文书“三规范”,庭审规范化工作经验在全市法院推广。向市律师协会发送职业共同体建设专刊8期,落实改进律师提出的意见34条。法官律师互换角色开展模拟庭审活动,增进职业间相互理解。

大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开展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工作,实现扫描信息自动回填、文书自动生成,提升信息录入准确度。运用电子送达平台,结合邮政“E键送达”,线上精准送达诉讼材料,智能送达成功率达到90%以上,有效缩短送达时间。推广庭审智能评查系统和文书智能校对系统,促进庭审规范化,降低文书差错率。全市首创网上审委会模式,讨论案件11件,部分案件实现开庭、讨论和宣判当天完成。

(五)加强队伍建设,筑牢法院发展根基

以思想建设为基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一体推进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四项重点措施。参加全省法院院长论坛5次,思想大讲堂3次,院领导、支部书记上党课19次,提升思想境界,拓展工作思路。加强党建阵地管理,实施党建亮显工程,擦亮“海法闪烁”党建名片,组织党员干部参与公益助学活动,认领微心愿143个。党员集体过政治生日,谈入党初心、讲学习收获,营造“学理论、强政治”的浓厚氛围。

以质量建设为抓手,锤炼司法能力。健全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召开“3·15案件质量评析会”,落实整改质量大检查发现的问题14个,总结审执工作提示63条。坚持“控制增量、消化存量”,制定清理方案、落实督办责任、严格管控审限,超12个月未结案同比下降70.9%,超18个月未结案清零。实施干警能力提升工程,选派6人至最高法院培训,开展岗位大练兵业务竞赛,鼓励干警多办案、办精品案。重视对青年干警的培养,完善新进干警轮岗交流、“传帮带”机制。信息调研考核均居全市法院第一,10篇信息调研在国家级刊物发表或获奖,1篇信息入选“全省法院十佳信息”。

以作风建设为保障,全面从严治院。深入开展“十查十看”活动,结合“四风”新表现和风险点,扎实推进从严治院向纵深发展。全面排查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岗位的廉政风险点,查找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严控司法廉洁风险。自觉接受司法巡查,抓好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常态化开展内部审务督察和正风肃纪检查。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通报批评8人并扣罚奖金,诫勉谈话1人。营造廉政文化氛围,开展职务犯罪讲座8次,与市轨道交通集团共建廉政教育基地,望春法庭积极争创清廉基层示范点。

(六)自觉接受监督,切实提升司法公信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区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加强跟踪督办,反馈人大代表意见建议56条,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备重大事项和重要案件37件,配合开展法官和人民陪审员任命宣誓活动。从代表关心、关注的问题入手,走访并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旁听庭审、体验执行120余人次。每月发送《代表委员联络专刊》,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回应代表委员关切。

动接受民主监督和法律监督。认真反馈政协委员意见建议,落实区政协常委会关于《打造基本解决执行难“海曙升级版”的建议》,提升执行工作规范度。接受检察监督,审结抗诉案件7件,其中改判3件。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9人次,采纳检察建议两份。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召开新闻发布会两场,开展劳动者权益保护等主题的公众开放日活动19次。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落实反馈院长信箱、群众来信投诉建议88条,接待信访群众205人次。以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信,裁判文书上网近两万份,互联网直播庭审1753件,点击观看数近180万次。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区法院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区委的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以及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区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收案数持续增长的势头虽有所扭转,但案件总量仍高位运行,非诉方式化解纠纷的渠道不够畅通;二是审判权运行机制不够完善,少数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还有待提升,审判监督管理水平需要不断提高;三是破解执行难长效机制尚不够健全,切实解决执行难的目标任务较为艰巨;四是队伍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个别干警动力不足、能力不强、纪律不严。对此,我们将立足自身,争取各方支持,努力加以改进。


二、2020年工作安排

 

    进入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区法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执法办案。通过抽调干警下沉一线参与联防联控、积极推动涉疫纠纷源头化解、大力推行移动微法院线上办案,为实现“两手硬、两战赢”作出了积极努力。

2020年,我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宁波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围绕高水平推进区域治理现代化,聚焦“两手硬、两战赢”中心大局,充分发挥法院服务保障职能作用,忠实履行职责,为高质量建设国内一流强区争当“重要窗口”建设排头兵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坚持政治立院,高水平加强队伍建设。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扎实开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暨执行不力问题专项治理,不断提升制度约束力、执行力、威慑力。巩固和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筑牢基层堡垒,深化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以党建水平提升推动业务水平提升。贯通运用“四种形态”,深化警示教育,努力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更加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改进工作,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二是提升大局意识,高站位保障中心工作。动态研判并防范化解疫中疫后矛盾风险,从快从严惩处涉疫犯罪,依法审慎处理各类涉疫案件,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助力区域治理现代化。深化“打伞破网”,狠抓“打财断血”,建立完善扫黑除恶常态化长效机制。深入开展“三服务”活动,推动司法服务更加精准高效,探索建立限制企业负责人人身自由必要性审查机制,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是聚焦群众需求,高标准践行司法为民。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依法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依托信息化手段,构建更智能、更便捷的诉讼服务体系。分类发布示范性案例和常见法律问题,有针对性地服务基层群众。加强劳动、住房等涉民生案件审执工作,增强群众对司法工作的获得感。深化诉源治理,深入参与矛调中心建设,提升社会调解组织诉前化解纠纷的能力,助力构建递进式矛盾纠纷分层过滤体系。

    四是注重改革创新,高质量推进公正司法。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实施类案和关联案件强制检索,保障案件质量稳步提升。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建立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和被执行人信用修复机制,为切实解决执行难打好基础。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法官履职保障,让法官集中精力尽好责、办好案。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区法院将在区委的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社会各界的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担当作为、砥砺前行,为推动高质量建设国内一流强区、争当“重要窗口”建设排头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

名词解释

    1.“三个建设年”活动(见第1页第12行):2019年3月,省高级法院提出在全省各级法院开展“思想建设年、质量建设年、作风建设年”活动

2.跨地区划片集中审理知识产权案件(见第3页第12行):省高级法院指定区法院自2019年2月11日起审理海曙区及江北区的一般知识产权纠纷一审案件。

3.三项司法指标(见第5页第9行):世界银行发布的《全球营商环境报告》中,与司法有关的三项指标分别是“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其中“执行合同”指标是衡量司法程序解决商业纠纷的时间消耗和经济成本,以及对司法程序的质量评估。

4.虚假诉讼(见第6页第2行):案件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在民事、行政诉讼过程中,为获取不当利益或者规避法定义务,通过恶意串通、虚构事实、故意隐瞒、伪造证据、滥用诉权等方式企图使人民法院作出错误裁判、调解或执行法律文书,侵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扰乱司法秩序的行为。

5.“两个一站式”建设(见第6页第7行):最高法院提出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

6.四类案件(见第7页第19行):涉及群体性纠纷,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疑难复杂且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与本院或者上级法院的类案判决可能发生冲突的案件;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反映法官有违法审判行为的案件。

7.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见第8页第2行):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真诚悔罪,愿意接受处罚的,同意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情况下,可以对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罚。

8.邮政“E键送达”(见第8页第14行):区法院与邮政公司合作,在全市首推E键送达系统,实现法律文书集中送达、全程留痕、随时可视、实时可查,提高了法院专递邮件送达质效,减轻法官、书记员辅助性事务的工作负担。

9.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见第14页第2行)经当事人申请,对自动履行的当事人,依法减免案件受理费,出具自动履行证明,纳入诚信履行名单,并推送至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和金融机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使自动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当事人获得相应的社会信用评价。

10.被执行人信用修复机制(见第14页第2行):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具有履行意愿的被执行人,为提高其履行能力,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信用修复,经法院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可暂停对其适用信用惩戒。

附件2: 

数据图表

表五:近两年一审行政诉讼案件结案方式对比情况

表六:近两年执行惩戒措施适用情况

 

惩戒措施

2018年

2019年

同比上升

发布失信被执行人

4945人次

6151人次

24.4%

罚款

29万元

93万元

220.7%

司法拘留

341人次

487人次

42.8%

判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5人

5人

持平

执行到位金额

7.7亿

12.8亿

66.2%

表七:移动微法院使用情况

表八:内设机构改革后组织架构情况

附件: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