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海曙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06-13 10:51:55  浏览次数:3693    文字显示: 打印

 

 

2020年6月13日在海曙区

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海曙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陈志国

 

 

各位代表:              

    我受区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9年主要工作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一年来,常委会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守初心使命、强化担当进取、依法履职尽责。全年共召开常委会会议9次,主任会12次,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24项,作出决议决定16项,检查9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审查规范性文件8件,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15人次,顺利完成区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为全区改革发展大局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在服务发展大局上展现新作为

紧扣中央和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常委会始终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决贯彻落实,切实在服务发展大局和改革攻坚任务中发挥人大作用、展现积极作为。

维护核心,强化人大工作的政治引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指示,及时传达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座谈会精神,不断增强根本政治制度自信,创造性开展各项人大工作。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落实行权履职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和重点工作向区委请示报告制度。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健全人大全面从严治党机制,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分解任务责任,及时贯彻落实省市区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全区人大工作和建设高质量高水平发展。

突出重心,推动区委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围绕市委“六争攻坚”行动和区委“三大主题年”活动部署,积极参与“三服务”和“包乡走村”等活动,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走访联系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67次、调研走进村(社区)75次,坚持在一线研究、在一线协调、在一线服务,推动解决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影响项目推进的突出问题45个。赴镇(乡)街道开展专题调研126次,就人大履职规范化、安全生产、抗台救灾等重点工作进行督查指导。落实区委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组织实施加强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监督、推进代表联络站“四化”建设、完善代表建议督办闭环模式等3项改革项目,使人大工作更好适应经济社会新发展、民主法治新进程和人民群众新期待。

围绕中心,助力破解事关长远的发展难题。抓住改革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聚焦数字经济“一号工程”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等重点议题,调研走访企业47家,开展专项视察15次,提出意见建议50余条,完成《关于促进海曙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的课题报告,并采取专题询问、审议专项报告等形式,就提升政策效应、加快创新转型、加大帮扶力度等提出审议意见,支持政府以更大力度稳企业、增动能、强信心。围绕助力城乡融合,听取和审议全域旅游发展情况报告,强调要凝聚发展共识、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公共配套、积极创建全省全域旅游示范区。加强对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等工作的监督,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助推政府打好“三大攻坚战”,助力“最多跑一次”改革、“五水共治”等工作,促进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坚持紧扣目标抓落实,在依法履职尽责上体现新担当

紧扣区域转型发展的繁重任务,常委会坚持三个法定原则,紧紧围绕党委重视、政府关注、社会关切、人大可为的重要事项,依法行使各项职权,推动重点任务落实,合力助推高质量发展。   

以增强实效为重点,加大财经监督推动力。致力于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不断加强对经济发展关键领域的监督。听取和审议经济运行和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就增强发展质量和效益,保持经济平稳运行提出意见建议。深化预算审查监督,听取和审议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决算、审计以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等报告,专题听取全口径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审查批准了2019年预算调整方案和政府债务限额。首次安排预算绩效评价审议会,制定加强镇乡人大预算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促进镇乡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更加规范。加强对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审议监督,力促政府厘清管理机制,完善运营监管,提升使用绩效,努力向全区人民交出国有资产“明白账”“放心账”。

以依法治区为目标,加大法律监督作用力。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和法治海曙要求,强化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监督。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学前教育“两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报告。检查建筑法、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台湾同胞投资保障“一法两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就精神卫生法、残疾人权益保障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情况开展视察调研,收集提交意见建议100余条,推动有关方面严格落实法律制度和法定职责。配合省市人大征集到法规草案的修改建议178条,助推地方立法质量有效提升。获评全市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先进单位。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依法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23件次。

以增进福祉为导向,加大民生监督聚合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支持政府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和兜底性民生工作。听取和审议2019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审查批准全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推动加强环保能力建设,夯实生态环境基础。听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报告,视察调研道路交通建设、居家养老、食品安全、生活垃圾分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等工作情况,聚焦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加大监督力度,注重效果导向,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以常态规范为重点,加大决议决定保障力。着眼重大事项决定权行使的常态化和实质化,督促区政府制定实施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制度,更好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在区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上,票决确定2019年民生实事项目8项,各镇(乡)街道票决或会商本级项目121项。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牵头组建7个小组,分头开展监督检查,并依托“代表钉”民生实事专栏,实现项目动态监督、情况实时展示,促进民生实事项目全面完成、落地见效。作出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决定,保障相关工作顺利开展。                                                                                                                                                                                                                                                                                                                                

(三)坚持完善机制强保障,在发挥代表作用上彰显新成效

紧扣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的现实需要,常委会坚持民呼我应,不断完善代表工作机制与履职平台,支持、保障和推动代表依法行权履职,增强履职动力、活力与实效。

密切联系群众,让代表履职更尽责。首次召开代表履职信息化建设理论研讨会,推出全省首个“代表钉”,建立12类掌上履职应用体系,并同步对接基层治理“四个平台”,为代表履职提供及时全面的信息服务,着力提升信息化对代表履职的支撑和保障作用。积极落实省市人大深化联络站工作和建设的意见,以“四化”建设为牵引,建成标准联络站17个。强化代表网上联络站功能完善与数据整合,实现代表“网上接待”到“掌上接待”的迭代升级,构建了富有实践特色、符合区域特点、使用便捷高效的代表联系群众体系。一年来,累计开展实体接待和网上接待557次,参加代表1419人次,接待群众1928人次,推动解决事项866件,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的实效持续提升。

加强建议督办,让代表履职更有效。紧紧围绕“两个高质量”主线,认真落实代表建议初审制、会前合议制、撰写联动制,健全实施政府领导重点领办、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和工委对口督办制,全面建立镇(乡)街道人大参与面商、重点问题协调、办理质量跟踪等工作机制,推动建议质量和办理成效实现“双提升”。区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代表提交的202件议案建议在规定期限内全部办结,代表对办理工作和办理结果满意率分别为90%和85%,建议解决和基本解决率达到58%。通过“代表直通车”提交闭会期间意见建议50条,主办部门均在规定时限内答复代表。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海曙代表团共提出议案1件、建议130件,其中列入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及工委重点督办5件,获评优秀议案建议6件。

完善服务保障,让代表履职更舒心。加强对代表的政治引领,提高代表的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组织代表学习培训28次,培训代表1144人次。通过政情通报会、代表调研视察、列席相关会议等机制,保障代表知情知政。扎实开展“代表活动月”主题活动,围绕走访代表、联系群众、执法检查、走进部门等,组织镇(乡)两级代表活动168次,代表联系群众1478人次,走进政府部门5个,提出意见建议314条。组织市代表海曙中心组开展集中视察、执法检查19次,提出意见建议41条,有关部门均给予积极回应。制定实施代表履职积分评价办法,定期刊发代表履职风采,补选市、区代表20名,组织89名市、区代表向常委会和选民述职,主动接受选民监督,提高为民履职热情。

(四)坚持提高能力打基础,在加强自身建设上展示新形象

紧扣建设“两个机关”的时代要求,常委会始终以时不我待的历史主动和锐意开拓的使命担当,不断加强人大党的建设和自身建设,筑牢依法履职根基,提升整体履职实效。

强党建提素养,增强政治担当。对照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以高度的政治姿态和鲜明的整改态度,积极落实省委巡视组专项巡视提出的问题整改要求,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加强人大党的建设,进一步完善人大党风廉政、干部教育管理等工作制度和履职规范,以党建引领工作、以规范夯实党建。着力增强斗争本领,弘扬斗争精神,锻造信念坚定、政治可靠、作风优良、作用突出的人大干部队伍。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巩固对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和情感认同。

强理论优作风,锤炼履职本领。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彻全过程,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组织学习研讨10场次,收集意见建议66条,检视问题18个,提出整改措施56条,逐项抓好整治,一些突出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坚持不懈纠治“四风”,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扎实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组织党组学习20次、常委会机关学习15次,形成调研报告7篇,进一步提高把握大局、反映民意、依法履职、推动落实的本领。

强基础提水平,提高工作实效。顺应人大依法履职和机构改革需要,在区委重视支持下,成立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和常委会社会建设工委,全面设立镇(乡)街道人大办公室并配备相应科级职数,人大组织体系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深化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和新闻宣传,提交调研报告32篇、编辑调研专刊2本,省市人大录用信息30篇,推进海曙人大杂志和海曙人大网改革,促进“刊网微端”融合发展。加强对镇(乡)街道人大工作的服务、指导和监督,完善考核评价办法,推动基层人大整体履职水平有效提升。按照“突出人大元素、融入智慧海曙”的总体思路,深化人大履职信息化平台建设,自行开发的“代表钉”履职APP获“宁波人大工作创新奖”银奖。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常委会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和全体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区政府、区政协、区监委、区法院、区检察院支持配合的结果,也离不开全区人民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区人大常委会,向关心支持人大工作的各级组织、各界人士,向全体代表和全区人民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常委会工作还存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工作举措的总体谋划还不够科学精准,围绕助推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依法监督的刚性和实效有待于进一步增强,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常态化机制还不够健全,代表履职服务保障还需持续完善,代表主体作用有待于进一步发挥,常委会及机关履职能力水平还需不断提高。对此,我们将虚心听取代表和各方面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

 

二、2020年主要任务

 

新年伊始,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常委会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决策和省市区委部署,迅速行动、依法履职,全力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第一时间向全区人大代表发出公开信,动员代表发挥自身优势,强化使命担当,为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履职尽责。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深入开展“三服务”活动,实地调研联系乡镇和重点企业,全力助推复工复产,着力促进解决一批急难问题。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响应“两手都要硬、两战都要赢”号召,投身抗疫一线,主动建言献策,在各条战线、各自岗位上发挥积极作用,以实际行动践行了代表人民、为了人民、服务人民的光荣使命。在此,我谨代表区人大常委会,向各位代表表示崇高的敬意!

各位代表,2020年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为现代化长远打基础的关键之年。新形势新任务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宁波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共海曙区委的领导下,全面落实省市区委人大工作会议部署,围绕高水平推进区域治理现代化,聚焦“两手硬、两战赢”中心大局,服务改革发展,推进民主法治,参与社会治理,着力发挥人大制度优势、工作优势和职能优势,促进人大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发展,为推动高质量建设国内一流强区取得新进展、争当“重要窗口”建设排头兵作出积极贡献。                                                                                          

根据这一指导思想,常委会要重点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更加自觉地服务发展大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市区委全会精神,始终把讲政治、顾大局、促发展摆在突出位置,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增强践行“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聚焦当好“重要窗口”建设排头兵的新目标新定位,积极助力浙江“两个高水平”建设、市委“六争攻坚”行动和区委“三大主题年”活动深入实施,以依法行权履职的实际成效,助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发展总体战。加强区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落地落实和调研检查,努力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上有新实践,在服务改革创新上有新亮点,在助力区域治理上有新突破。

(二)突出担当有为,更加主动地履行法定职责。坚持“盯住法”“管好钱”“把牢图”这条主线,全面履行法定职能,为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凝聚共识、增添合力。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好三大攻坚战,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开展“争创六连冠,代表再行动”活动、全力助推文明城市创建等中心任务,听取和审议“十四五”规划纲要基本思路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数字经济发展、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最多跑一地”、美丽城镇建设等情况的报告。检查审计法、土壤防治法、居家养老服务条例、院前医疗救济管理办法、农村绿化条例等5部法律法规和1个决定的实施情况,开展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执法调研加强对“两官”履职评议、“七五”普法工作的监督,推动提高法治实施水平。积极助推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病预防控制等工作,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三)致力提升水平,更加贴心地做好代表服务。努力把握“代表机关”的职责定位,密切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广泛听取和反映民意诉求,强化高水平推进区域治理现代化的民意支撑。加强代表履职管理和服务保障,提高代表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健全代表辞职与退出机制,增强代表履职意识、规范代表履职行为。拓展闭会期间代表活动载体,充分发挥代表专业小组作用。改进代表议案建议处理和督办工作,进一步提高实际问题解决率。认真贯彻市人大全面推行代表督事制度的实施意见,促进民生小事早发现早化解。深化代表履职信息化平台建设,提高代表监督精准化和服务精细化水平。健全代表联络机制,巩固提升联络站“四化”建设成果,提高网上联络站接待水平,不断畅通代表与群众“全天候”联系渠道。

(四)坚持守正创新,更加务实地深化自身建设。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常委会及机关党的建设。坚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永恒课题、终身课题,不断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始终做到初心如磐、使命在肩。高质量落实省委巡视组专题巡视提出的问题整改意见,创新人大“三服务”形式和载体,使人大工作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实际。健全人大组织制度、选举制度和议事规则,完善依法监督和决定重大事项中的论证、评估、评议和听证制度,更好地发挥根本政治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全面贯彻实施省街道人大工作条例,着力推进人大街道工委向常委会报告年度工作、街道预算监督、居民议事会设立等工作,提高人大履职整体实效。加强人大制度理论研究,改进人大新闻宣传工作,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加深入人心。

各位代表,人民期盼殷切而厚重,发展使命艰巨而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只争朝夕、不负韶华,开拓进取、奋力前行,为推动高质量建设国内一流强区取得新进展、当好“重要窗口”建设排头兵而努力奋斗!

 

 

 

附件:宁波市海曙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