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海曙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2019-01-16 19:22:14  浏览次数:4836    文字显示: 打印

(2019年1月16日区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宁波市海曙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陈志国主任受区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大常委会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中共海曙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区委九届五次全会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争当“五个排头兵”战略,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服务全区发展大局,强化责任担当,保障改善民生,深化民主法治建设,推进新时代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为推动高质量建设国内一流强区取得新进展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