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海曙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区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的决议

发布时间:2019-01-16 19:21:37  浏览次数:4789    文字显示: 打印

(2019年1月16日区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宁波市海曙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经过认真审查,同意区财政局局长曹杰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海曙区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决定批准2019年区级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