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海曙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发布时间:2019-01-16 19:19:44  浏览次数:4930    文字显示: 打印

(2019年1月16日区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宁波市海曙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经过认真审查,同意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庄宏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海曙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决定批准海曙区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