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海曙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15 19:28:18  浏览次数:6224    文字显示: 打印

2019年1月15日在海曙区
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海曙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陈志国


各位代表:
  我受区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8年主要工作


  2018年,区人大常委会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有力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职尽责务求实效,圆满完成了区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全年共召开常委会会议8次,主任会议11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30项,作出决议、决定12项。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一年来,常委会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不断增强贯彻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坚定性,讲政治、谋大事、守规矩,增强政治定力,服务发展大局。
  强化思想引领,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地位、科学体系和精神实质,特别是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摆在突出位置,不断完善符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性质特点和人大规律的履职机制和工作方法。坚持党的领导的政治原则,在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格局中谋划、推进和发展人大工作。严格执行区委领导人大工作制度,及时传达区委的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坚持重大问题、重点工作、重要事项主动向区委请示报告,将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常委会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加强对专门委员会和人大机关的领导,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修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办法,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
  紧扣中心工作,推动区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紧紧围绕省委“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市委“六争攻坚、三年攀高”行动和区委“项目攻坚提速年、转型升级提质年、作风建设提效年”活动要求,注重主动融入,强化有效参与,推动重点任务落实。确定健全重大事项决定机制、开展预算联网监督、完善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等三项深化改革项目,落实区委关于推进清廉海曙建设的决定,推动人大行权履职更好顺应时代要求。常委会领导走访联系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42次,定期赴镇(乡)街道开展工作调研,从加快征地拆迁、强化资金保障、促进工作规范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125条。助力“最多跑一次”改革,配合省人大做好“最多跑一次”立法调研,组织各级代表开展专题监督,提出工作建议27条,助推区政府进一步提高服务效率,优化营商环境。推动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通过专项课题组的深入调研论证,顺利完成《海曙区田园综合体建设的几点思考》的课题报告。
  (二)依法全面履职,助推高质量发展
  一年来,常委会围绕改革发展和民主法治重点、社会关注焦点和民生改善难点,依法履行监督、决定和任免职权,扩大立法参与,突出履职规范与实效,注重工作精准和创新,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积极作为。
  关注重点,加强工作监督。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聚焦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提高监督实效。致力于提高发展质效,专题调研“十三五”规划中期执行、智能制造产业发展、国有资产管理和财政管理体制运行等情况,制定实施预算审查监督和预算绩效监督的若干规定,首次安排部门预算专题审议会和听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我区投资项目年度计划和追加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和政府性债务管理等情况,推动提升经济增长的动力、活力和效应。致力于提升城乡品质,开展垃圾分类工作专题询问并组织代表进行专项视察,听取和审议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报告,视察调研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和《宁波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跟踪监督全区河道治理工作,审议通过10个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围绕完善工作规划、增强工作合力、建立长效机制等提出意见建议。致力于推动民生改善,听取和审议“十三五”交通发展规划、社会保险、现代农业发展、农村民宿经济等工作,对交通治堵、食品安全、防洪排涝、宗教场所管理、中医药事业发展等开展视察监督,助推政府在持续改善民生福祉上有新作为。
  加大力度,推进法律监督。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方略,把法律监督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推动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对全区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权限和适用法律法规进行梳理,完善听取自查报告、开展走访调研、提交问题清单、整改落实销号等全流程监督机制,为加强法律监督夯实工作基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宁波市河道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实地检查生产企业、行业场所及基层执法单位43家,视察河道27条,85名人大代表通过网上和代表联络站接待群众,征集相关意见建议189条,为法治海曙、美丽海曙建设献计出力。持续关注深化司法体制和监察体制改革情况,加强与区监委的沟通协调,做好监察体制改革相关工作,调研区法院、区检察院司法工作和海曙公安分局执法工作。开展全区“七五”普法中期评估调研,首次委托第三方参与调查“七五”普法的知晓率和参与率,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推进整改落实,取得了良好成效。积极配合省市人大做好立法调研、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立法后评估等工作,收集提交《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宁波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草案)》、《宁波市地理信息资源管理条例(草案)》等修改意见和工作建议193条。认真落实司法机关重要案件和重大事项备案工作,深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全年共对21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办理涉法涉诉类群众来信、来访、来电36件(次),既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又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完善制度,规范决定任免。紧扣区委决策部署、改革发展重大事项和常委会工作重点,重调研、强审议,依法有序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贯彻省市人大关于重大事项决定的新规定,修订《海曙区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进一步规范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原则、范围、职责、流程和要求,健全与政府重点工作定期对接制度,共商发展大计、强化工作协同。加强常委会各工委与相关部门对口联系,并通过专项督查、专题审议、满意度测评等形式,强化对决议决定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确保决议决定落地见效。扎实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工作,对区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上票决确定的10项2018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实施常委会领导牵头分工督办机制。同步推进乡镇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和街道民生实事项目会商制,各镇(乡)街道票决或会商确定项目117项。设立代表履职网络平台民生实事项目监督专栏,实现项目从征集初定、审议票决到监督评估各环节的全过程公开,推动项目按期保质完成。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完善工作机制,增强人事任免的政治性、法律性和程序性,全年依法决定任免政府组成人员7人次,任命监察人员1人次,任免审判检察人员27人次,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增强被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治意识。
  (三)强化服务保障,发挥代表作用
  一年来,常委会坚持代表主体地位,完善代表履职机制,加强代表服务保障,促进代表与群众的密切联系,推动代表工作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更好地发挥代表在推动改革、服务发展、促进法治中的重要作用。
  注重丰富载体,优化代表履职保障。抓好代表履职服务保障这一基础,拓展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充分体现对代表是人大工作主体导向的尊重和把握。适应代表履职的新形势新要求,对代表工作及时作出部署。健全代表活动组织形式,组建7个代表专业小组,提高代表履职的针对性、专业性和实效性。强化代表培训,组织110名区代表参加履职能力提升班和财经综合素质培训班,各镇(乡)人大主席团、街道人大工委组织代表培训活动22次,不断提高代表履职意识和能力水平。认真谋划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完善主任接待日、政情通报会、代表参加视察调研、走进职能部门、列席相关会议等机制,精心组织海曙、鄞州省代表联组视察,深入开展“七个一”为主要内容的“代表活动月”专题活动,40名市代表“走进市发改委”、79名区代表“走进区经信局、农林水利局和海曙交警大队”,积极建言献策,助推中心工作。一年来,共组织各级代表开展调研视察活动141次,参加1604人次,提出意见建议430条。完善代表履职监督和激励评价机制,修订代表述职办法,组织63名市、区代表向常委会或选民述职,补选市、区代表10名,推进代表履职登记信息化建设,有效增强代表的主体意识和履职活力。
  注重回应关切,密切代表联系群众。抓住密切代表与群众联系这一关键,畅通社情民意收集和民生诉求回应渠道,进一步深化代表联络站建设。以代表联络站硬件标准化、制度规范化、活动常态化和联络信息化为抓手,通过制定方案、分工督查和评估验收,扎实推进代表联络站“四化”建设,促进代表联络站功能更强、运作更好、作用更大。在实体联络站方面,各镇(乡)街道联络站统一标牌标识、场所设置、接待流程和人员配备等内容,力求接待工作有序规范、意见处置有效落地、成效评价有章可循;在网上联络站方面,按照“突出人大元素、融入智慧海曙”的总体思路,增设监督板块,强化数据整合与功能更新,推进数字海曙网站“代表直通车”运行,开展人大钉钉APP研发,进一步完善了便捷高效的代表联系群众服务体系。一年来,全区各代表联络站点累计开展实体接待和网上接待506次,参加代表1231人次,接待群众1285人次,促进解决各类事项887件,切实提升了代表联络站民情收集、民意回应的工作效果。
  注重落地见效,强化代表建议督办。抓牢落实代表建议这一重点,注重“提好”、“面商好”与“督办好”有机结合,促进代表建议提质、办理工作提效。认真组织代表会前视察,引导代表准确把握发展和民生主题提出议案建议。加强议案建议办理全过程监督,坚持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和工委对口督办制度,较好地形成“群众需、代表提、政府办、人大督”的闭环模式。区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收到的196件代表议案建议在规定时限内全部办结,代表对办理工作和办理结果的满意率分别为93.37%和84.69%,建议解决和基本解决率为58.68%,督办闭会期间建议16件。开展议案建议办理“回头看”,对有关承办单位办理工作进行专项督查,进一步助推问题解决。统筹做好市代表海曙中心组议案建议工作,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海曙代表团共提出议案1件,建议133件,其中列入市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件1件,获评优秀议案建议7件。
  (四)聚焦提升能力,加强自身建设
  一年来,常委会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全面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强化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努力将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抓学习转作风,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讲话精神,进一步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认真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举办常委会读书会、机关述学会等,坚持学以致用、学用结合,推动学习成果向指导实践转化,丰富人大工作的时代特色和实践特色。严格执行正风肃纪各项规定,开展党纪党规专题学习,深化廉政主题教育,深入整治“四风”问题,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
  抓规范重调研,提高履职水平。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修订完善27项人大机关规章制度,确保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头。强化调查研究的基础地位,发挥人大工作理论研究会平台作用,提升信息宣传和调研成果的质量和水平,《大数据时代下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的创新探索与实践》一文获全市人大系统理论研究成果一等奖,省市人大录用信息36篇,编辑《海曙人大信息》22期、《海曙人大》刊物2期,获评全市人大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理论研究和信息宣传工作继续走在全市人大系统前列。改版海曙人大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工作动态297条,人大工作信息化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
  抓指导促创新,提升工作合力。健全人大重要工作共同推进机制,强化常委会领导分工联系指导镇(乡)街道人大工作制度,督促镇(乡)人大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制定镇(乡)街道人大工作考核评价办法,人大系统整体履职水平进一步提升。同时,坚持树好导向、建好机制、搭好平台,积极推动探索实践和工作创新,引导形成基层人大建设的特色亮点和工作品牌,有效增强人大工作活力,我区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建设获得首届“浙江人大与时俱进奖”提名奖。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常委会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在区委正确领导下,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和全体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区政府、区政协、区监委、区法院、区检察院支持配合的结果,也离不开全区人民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区人大常委会,向关心支持人大工作的各级组织、各界人士,向全体代表和全区人民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对照党中央和省市区委作出的新部署、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常委会工作还存在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在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上还需努力,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行权履职有待强化;在密切同人民群众联系的机制创新上还需突破,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推动代表作用更好发挥有待优化;在加强人大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上还需探索,人大履职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有待完善。对此,常委会将高度重视,认真加以改进。


二、2019年主要任务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也是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在中共海曙区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争当“五个排头兵”战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依法履职、砥砺奋进,着力服务全区发展大局,着力汇聚民心民智民力,着力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为推动高质量建设国内一流强区取得新进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根据这一指导思想,常委会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围绕改革发展新任务,在服务全区大局上再谋划。要牢牢把握人大政治属性和政治定位,始终不渝坚持党的领导,进一步提高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立足人大职能优势,精心谋划新时代人大工作,助推“八八战略”和“六争攻坚”行动在我区的深入实施。要紧紧围绕区委决策部署和全区工作大局,认真落实区委九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的目标要求,积极参与“项目攻坚提速年、转型升级提质年、作风建设提效年”活动,深入贯彻清廉海曙建设要求,推动区委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有效落实,实现与全区中心工作合力合拍、同频共振。要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确保人大工作和建设纳入区委总体布局中予以推进。要及早谋划、深入调研、加强沟通、及时汇报,为今年区委开好全区人大工作会议提好建议、当好参谋、做好保障,确保会议开出成效,进一步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
  (二)围绕人民群众新期待,在增强履职实效上再发力。要围绕坚持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进一步发挥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在保障区委重大决策落实、服务发展大局中的制度支撑作用。健全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机制,促进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以事关改革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和群众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盯住法”和“管好钱”为关键,切实提高监督精准性和实效性。围绕经济转型发展,关注计划执行和国民经济运行,对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展专项审议,对国有资产管理、预算绩效管理、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等开展专项监督,建立健全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推进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及制度建设。突出强化法律监督,以推动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为抓手,开展经济发展、民生保障、社会治理等领域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或视察调研,对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专题监督并作出相关决议,发挥人大在法律法规实施监督中的主导作用。注重推进民生改善,听取审议和视察监督交通路网建设、学前教育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全域旅游发展等工作情况,实施镇(乡)街道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制度全覆盖,完善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和会商制工作,回应群众关切,助推项目落地。
  (三)围绕代表履职新要求,在发挥主体作用上再突破。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支持和保障代表全面履职、有效履职,彰显代表履职作为,推动代表作用发挥再深化、再提升。要健全代表工作联动、代表履职激励评价、代表履职培训等机制,进一步促进代表知情知政,形成履职合力。加强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组织,进一步拓展代表活动形式,充分发挥代表专业小组作用;认真指导市代表中心组和各代表小组开展专题视察、主题监督等活动,着力推动代表活动常态化、内容主题化、成果实效化。要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工作,持续深化代表联络站“四化”建设,推进人大钉钉APP、微信公众号和“代表直通车”应用推广,加强数据更新、优化栏目设计、强化功能集成,引导代表充分借助线上线下履职平台,及时把一线民声民情民愿带到人大会议上、体现在议案建议中。要围绕代表议案建议提质增效,进一步完善议案建议初审制、会前合议制、撰写联动制,提高代表议案建议针对性和规范性。督促完善办理工作细则,加强办理程序监督,重点跟踪反复提出、反映集中的建议事项,助推热点难点问题的有效解决。
  (四)围绕自身建设新目标,在提升能力水平上再出发。要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进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坚持和完善人大机关各项学习制度,深入开展“牢记初心使命、勇于奉献担当”专题教育实践活动,增强政治定力、政治担当和政治素养。要不断强化人大组织建设,按照区委总体部署,进一步完善人大专门委员会设置,健全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确保人大及其常委会机构改革顺利进行。加强对镇(乡)街道人大工作的联系指导,优化联动项目安排、活动组织形式、上下协作互动和履职成果运用,在联合履职、联系指导、联动创新上增进合力、形成常态、强化效应。要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加强机关内部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做好老干部及工青妇工作,推进人大理论研究和信息宣传,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净干事的人大政治生态和工作氛围。
  各位代表,新时代呼唤新担当,新征程需要新作为。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海曙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守责任使命,依法行权履职,持续发力突破,推进新时代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为推动高质量建设国内一流强区取得新进展而努力奋斗!


区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秘书处
2019年1月7日

附件:宁波市海曙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