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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10日区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 宁波市海曙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经过认真审查,同意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庄宏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海曙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决定批准海曙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