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31日在海曙区第十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海曙区财政局局长 舒建国
各位代表: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海曙区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 财政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1.财政总收入执行情况
2015年,全区完成财政总收入909948万元,完成预算的104.9%,比上年增长9.8%。其中:中央财政收入259733万元,完成预算的106.7%,比上年增长8.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502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4.3%,比上年增长10.4%。根据收入完成情况,2015年我区公共财政预算可用财力预计400933万元。其中:区级分享收入170417万元,区级固定收入40887万元,区级专项分成收入35616万元,中央税收返还补助收入17902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4820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77400万元,调入资金3000万元,上解支出29320万元,上年结转36825万元(含纳入预算的政府性基金历年结余调入9748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50013万元,其中:彩票公益金(市返还)收入350万元,专项转移收入461万元,土地出让金收入143819万元,城市建设资金收入2220万元,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收入1900万元,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802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461万元。
(二) 财政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2015年,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68414万元,完成预算的96.9%,比上年增长14.2%。财政收支相抵后,结余32519万元,其中:各部门未使用专款结余27533万元,财政净结余4986万元。
2015年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主要科目完成情况:一般公共服务及国土资源气象事务支出50258万元,完成预算的92.3%;国防及公共安全支出33186万元,完成预算的109.4%;教育支出57937万元,完成预算的97.4%;科学技术支出16138万元,完成预算的98.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319万元,完成预算的104.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253万元,完成预算的89%;医疗卫生支出21632万元,完成预算的110.5%;城乡社区事务及环境保护支出50448万元,完成预算的99.7%;农林水事务支出3925万元,完成预算的124.2%;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42081万元,完成预算的125%;住房保障支出41599万元,完成预算的118.6%;其他支出3638万元,完成预算的14.4%。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2015年,政府性基金区级预算支出147321万元,其中:土地出让金支出143220万元;彩票公益金支出1083万元;住房基金支出300万元;城市建设资金支出222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498万元。
(三)完成2015年财政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2015年,区财政局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区人大及区政协的监督指导下,紧紧围绕“四个领跑”战略,在经济增速换挡、收入形势严峻的“新常态”下,上下一心、团结共进,牢牢把握“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的工作总基调,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力保障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1.优化收支结构,财政收支平稳运行
根据“稳增长”工作目标,围绕全年收支预算任务,积极应对严峻宏观经济环境,主动开展各项增收节支工作。针对税收入库情况的变化,与国地税部门反复沟通研究,积极作为、勇于担当,深入把握全区税收实际情况,加强财政经济分析和预测,全力组织财政收入,顺利完成既定增长目标。坚持“民生优先、以人为本、以民为先、统筹兼顾”原则,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优先保证民生领域投入,全年投入272289万元用于教育、科技、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民生工程建设,占总支出的73.9%,民生保障彰显新成效。狠抓八项支出任务,平衡全年支出进度,全年涉及GDP增长的八项支出完成269000万元,有效拉动GDP增长0.7%。认真落实厉行节约相关规定,贯彻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因公出国等管理制度,初步形成立体式公务支出管理体系,从源头上严控行政经费和一般性经费支出。全年“三公”经费支出2901.61万元,同比压缩8.33%,节约资金263.67万元全部用于民生领域建设。
2. 提升政策引领,区域经济健康发展
修订完善区级产业扶持政策,规范政府补助操作办法,重点凸显“两个更加”:对节能减排、外经贸扶持等方面更加具体,对商贸、物流等八大主导产业倾向更加着重,进一步发挥政策导向。根据中央精神严格按要求规范补助操作程序,及时兑现各类财政补助资金。修订完善财源建设考核办法,充分利用收入考核倒逼机制,进一步调动财源建设积极性。完善结对服务联系制度,通过联系走访的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主动协调、联动国地税以及其他经济部门,解企业之难、树企业信心、促企业发展,多种帮扶手段精准发力,全年累计走访联系企业106家。
3.深化财政改革,财政制度更加完善
根据中央、省市财政体制改革统一部署,有序推进各项改革工作。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加强预算编制信息系统建设,推行“两库管理信息系统”编制,努力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完成区内52家预算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33家预算单位2014年决算信息向社会全面公开。强化区级专项资金管理,拟定专项资金和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办法,加强结余资金统筹使用力度,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年累计结转结余资金10132万元全部用于民生领域建设,逐步建立预算安排与结余资金相结合的分配机制。优化政府采购管理,试点运行政府采购信息系统,逐步构建一体化采购管理平台。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制定出台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意见和指导目录,明确各项细则和要求,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试点。强化国资国企监督管理,编印监管制度汇编,开展各项资产资源清查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国资监管力度。按照省委巡视组整改要求,通过加大国资审查力度、建立国有房屋租金收缴监管机制、理顺区属国有企业监管机制等,不断完善国资全流程监管模式,推进国资国企监管各项制度落实。
4.夯实管理基础,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编制完善政府性债务计划,统筹做好资金平衡计划,保障重点项目资金安全。强化棚户区改造资金保障力度,做好项目资金保障和资金使用监管,落实市对区关于棚户区改造各项任务,同时积极争取国开行支持,进一步提升资金保障能力。加强存量债务清理,做好直接融资、发行公司债、短期融资等工作,拓宽融资渠道,切实防范债务风险。完善基建财务管理,修订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结合我区实际可用财力,合理安排2015年政府投资项目资金计划406491万元,较上报计划数核减7047万元。制定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拨付流程,强化项目资金监管。规范单位公款存放管理,会同区监察局、区审计局出台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财政资金监管力度。开展财政专户清理,制定出台财政专户管理办法,严格账户管理要求,有效强化财政资金监管力度。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扩大项目试点范围,基本实现区内政府部门全覆盖。开展公务用车、街道津补贴、“小金库”等专项检查,强化财政资金监督管理力度,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使用行为。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运行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社会经济增速持续放缓,组织收入工作依然困难;二是财力增长与刚性支出增长不匹配,财政收支平衡压力依然较大;三是财政管理要求不断提高,财政改革工作任务依然繁重。对于上述困难和问题,我们将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机制、强化管理,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更是全面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安排好2016年预算,做好各项财政工作意义重大。2016年,全区财政工作挑战和机遇并存,我们既要高度重视问题和风险,充分做好应对复杂局面的准备,还要积极调整思路,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坚定不移地贯彻省市区委各项工作部署,把握好财政政策的方向和力度,聚财理财、改革创新,全力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
2016年全区财政预算安排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围绕“四个领跑”战略,结合当前财政经济形势,坚持“稳中求进、进中求好”的原则,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贯彻落实各项财政体制改革要求,不断完善预算管理制度,调节优化财政收支结构,深入推进财政管理改革,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效规范地方债务管理,切实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促进区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
(一)财政收支预算安排
1.财政收入预算
(1)财政总收入情况。根据2016年我区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和财政经济形势分析,2016年拟安排全区财政总收入977830万元,比上年实绩增长7.5%。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699130万元,比上年增长7.5%(见附表1)。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2016年拟安排政府性基金区级预算收入220430万元。其中:上级转移支付土地出让金收入220000万元,彩票公益金(市返还)收入430万元。
2、财政支出预算
(1)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根据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计划,按现行财政体制测算,预计2016年我区公共财政预算可用财力316556万元。其中:区级体制分成278861万元,转移性支付收入70086万元,上解支出32391万元。加上2015年净结余4986万元,合计可用财力321542万元。相应安排支出321542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29.3%。
2016年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主要科目安排情况(见附表2):一般公共服务及国土资源气象事务支出47490万元;国防及公共安全支出28646万元;教育支出56867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0396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52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685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7409万元;城乡社区事务及环境保护支出43044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2850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99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326万元;其他支出11454万元;预备费8000万元;其他一般转移支付资金17081万元;其他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6836万元,以上共安排支出321542万元,加上上年结转27533万元,合计安排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49075万元,2016年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2016年拟安排政府性基金区级预算支出220430万元。其中:上级转移支付土地出让金支出220000万元,彩票公益金(市返还)支出430万元。
(二)完成2016年财政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1.持续挖潜增效,抓好财政增收。进一步顺应经济运行态势,准确判断财政收入形势,挖潜增效,培植财源,促进财政收入长期可持续增长。密切联系国地税,进一步开展主要税种征收分析,把握重点税种收入趋势,增强收入征管的预见性和针对性。密切关注国家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动向,积极稳妥地把握增收节奏,充分考虑主要经济指标预期情况及国家政策调整,主动应对和克服减收因素,全力以赴抓好收入。深入了解税收征管情况,分析研究存在矛盾问题,进一步提高经济形势研判能力。着眼培养新的收入增长点,加大财源税源培育力度,提升和培养骨干财源,培植新兴和后续财源,夯实财政增收基础。优化落实财源建设考核办法,完善结对联系服务工作机制,主动激发部门和街道财源建设积极性,形成财政增收强大合力。
2.坚持有保有压,优化支出结构。以保大局、保民生、优结构为基本原则,优化配置财政资金,确保有限财力使用更加合理高效。优先保障重点支出,集中财力保障市区重大工程、重点发展领域建设,确保各项重点工程顺利推进。不懈余力地加大民生领域投入:保障教育投入,促进教育协调均衡发展;保障科技投入,进一步提升创新发展能力;保障医疗卫生投入,有效提升医疗保障水平;保障文化领域投入,加快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进程;保障社保和就业资金投入,全面提升社会保障水平;保障公共安全设施投入,提升公共安全基础保障。加强财政“八项支出”管理。完善预算动态监控机制,结合“双底线”考核要求,拟订出台预算执行及八项支出进度考核管理办法,要求支出进度与预算编制挂钩。严控一般性支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落实厉行节约相关条例,坚持从严从简,保证“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将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最需要的地方。严把差旅、会议、培训等公务支出,严格执行经费开支范围、标准及相关审批管理制度,规范资金列支渠道,建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长效机制。
3.支持经济发展,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激发财政政策乘数效应,促进经济增效转型升级。加强重点行业扶持,优化商贸、物流等八大主导产业扶持力度,进一步推动支柱产业发展。加大节能环保、信息技术等新兴产业投入力度,优先保证创新产业发展前景。推动特色产业发展,促进电商经济、月光经济、文化经济等产业聚集,优化扶持方案,激发产业发展活力,为区域发展打造新亮点。推动产业资金改革,促进部门专项资金优化整合,进一步加强扶持资金整合力。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逐步建立产业引导基金,通过市场化模式引导带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资工业和信息化、电子商务、战略性新兴产业、旅游产业等领域,推动区域经济转型升级。关注重点领域改革进程,深入研判区域经济发展态势,更加重视“供给侧改革”,引导产业发展方向,形成良好发展氛围。
4.深入推进改革,强化财政管理。坚持以管理控风险、以改革防风险,不断推进财政管理改革进程:围绕中长期财政规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工作,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围绕细化预算管理、动态监管预算执行、财政专户清理等工作,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围绕规范现有融资平台、探索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工作,进一步优化政府债务管理;围绕政府采购信息系统建设、政府购买服务试点等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管理水平;围绕预算绩效目标跟踪、绩效结果评价应用等工作,进一步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围绕强化经费支出审核、完善动态监控等工作,进一步强化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围绕国有资产监管制度落实、固定资产信息化二期系统建设、加快推进国企改革等工作,完善国有资产全流程监管体系,持续强化国资监管力度。
各位代表,今年的财政工作任务仍然十分艰巨,我们将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及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全面深化改革创新,扎实做好本年度各项财政工作,为“十三五”开好局,为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贡献!
附表1
2016年海曙区财政收入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15年实绩 | 2016年预计 | 较上年同期+-% |
一、中央级财政收入 | 259733 | 278700 | 7.3 |
增值税 | 85066 | 93000 | 9.3 |
消费税 | 2657 | 3000 | 12.9 |
企业所得税 | 105112 | 106500 | 1.3 |
个人所得税 | 66898 | 76200 | 13.9 |
其中:存款利息所得税 | | | |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 650215 | 699130 | 7.5 |
1.增值税 | 43551 | 47000 | 7.9 |
2.营业税 | 239089 | 280680 | 17.4 |
其中:金融保险业营业税 | 82421 | 96900 | 17.6 |
3.企业所得税 | 69075 | 71000 | 2.8 |
4.个人所得税 | 44598 | 50800 | 13.9 |
其中:存款利息所得税 | | | |
5.其他税收 | 178499 | 183450 | 2.8 |
6.契税 | 28707 | 30000 | 4.5 |
7.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收入 | 5739 | 5500 | -4.2 |
8.教育费附加 | 11187 | 10000 | -10.6 |
9.利息收入 | 7834 | 200 | -97.4 |
10.亏损补贴 | 0 | | |
11、纳入一般预算的基金 | 21936 | 20500 | -6.5 |
三、合计 | 909948 | 977830 | 7.5 |
附表2
2016年海曙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表
单位:万元
支出项目 | 2016年预算数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46914 |
人大事务 | 898 |
政协事务 | 709 |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 25012 |
发展与改革事务 | 768 |
统计信息事务 | 420 |
财政事务 | 1734 |
税收事务 | 4500 |
审计事务 | 470 |
人力资源事务 | 113 |
纪检监察事务 | 757 |
商贸事务 | 2897 |
工商行政管理事务 | 4778 |
民族事务 | 10 |
宗教事务 | 5 |
港澳台侨事务 | 35 |
档案事务 | 297 |
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 | 96 |
群众团体事务 | 595 |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 725 |
组织事务 | 1003 |
统战事务 | 391 |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 701 |
二、国防 | 99 |
国防动员 | 99 |
三、公共安全 | 28547 |
公安 | 21745 |
检察 | 2224 |
法院 | 3523 |
司法 | 1055 |
四、教育 | 56867 |
教育管理事务 | 402 |
普通教育 | 51999 |
成人教育 | 21 |
特殊教育 | 735 |
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 | 3710 |
五、科学技术 | 10396 |
科学技术管理事务 | 104 |
技术研究与开发 | 9500 |
科学技术普及 | 232 |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 560 |
六、文化体育与传媒 | 2523 |
文化 | 1789 |
文物 | 142 |
体育 | 90 |
新闻出版广播影视 | 228 |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274 |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 | 31685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 9243 |
民政管理事务 | 6453 |
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 150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7230 |
就业补助 | 1583 |
抚恤 | 1059 |
退役安置 | 412 |
社会福利 | 184 |
残疾人事业 | 1750 |
自然灾害生活救助 | 90 |
红十字事业 | 183 |
最低生活保障 | 1922 |
临时救助 | 864 |
特困人员供养 | 55 |
其他生活救助 | 135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72 |
八、医疗卫生 | 17409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 | 1245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 5265 |
公共卫生 | 4727 |
医疗保障 | 4242 |
中医药 | 500 |
计划生育事务 | 1305 |
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 | 125 |
九、环境保护 | 200 |
能源节约利用 | 200 |
十、城乡社区事务 | 42844 |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 18183 |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 | 11351 |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 13010 |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 300 |
十一、农林水事务 | 2850 |
农业 | 704 |
水利 | 2043 |
扶贫 | 103 |
十二、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 9935 |
安全生产监管 | 699 |
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 | 9236 |
十三、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900 |
其他支出 | 900 |
十四、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 576 |
国土资源事务 | 576 |
十五、住房保障支出 | 7326 |
住房改革支出 | 7326 |
十六、预备费 | 8000 |
十七、其他支出 | 7257 |
十八、债务付息支出 | 3297 |
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 | 3297 |
十九、其他一般转移支付资金 | 17081 |
二十、其他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 26836 |
合 计 | 321542 |
附表3
2016年海曙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表
| | 单位:万元 |
科目名称 | 收 入 | 科目名称 | 支 出 |
一、福利彩票公益金(市返还)收入 | 430 | 一、福利彩票公益金(市返还)支出 | 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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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合计 | 430 | 支出合计 | 4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