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海曙区住房保障工作情况
作者:  来源:海曙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发布时间:2014-03-06 09:22:54   浏览次数:12934  文字显示: 打印

住房是民生之基,安居才能乐业。一直以来,海曙区以“居者有房住”为目标,结合具体区情,坚持走“大保障”道路,连续4年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列为十大政府实事工程之首,不断健全以公共租赁房为主体、其他保障方式为辅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保障房建设加快推进住房保障范围不断扩大,分配监管力度持续提升,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各项工作稳步走上了健康发展的“快车道”。

一、2013年住房保障工作实绩

2013年,我区加大保障房建设力度,新开工保障性住房400套,续建保障性住房2500套。住房保障民生受惠面持续扩大,全年全区新增廉租住房保障家庭542户,首批1008户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顺利完成,以公租房为主,其他保障方式为辅,进一步健全“租、售、改”五位一体的住房保障供应体系。

(一)保障房建设有力推进。2013年,我区保障房项目共5个,其中新开工项目1个,续建项目4个,总建筑面积约41.5万平方米,总投资约26.5亿元。蒲家三期年底开工建设;泽民小学东侧地块公租房完成交付;蒲家一期、原美佳乐地块公租房附属工程施工;蒲家二期主体结构施工。

(二)廉租保障实事任务超额完成。2013年廉租住房新增目标任务100户,1-12月我区实际新增542户,完成年度目标的542%。同时,顺利启动新一轮实物配租工作,新增实物配租户17户。截至12月底,全区3176户家庭享受廉租住房保障,共投入保障资金约计2335.9万元。

(三)首批公共租赁住房交付入住。根据中央、省、市对保障性住房保障工作的整体要求,近年来我区积极探索,政策先行、调研在前,在各方面条件成熟的基础上,2013年推出首批公共租赁住房。经过层层审核,历时5个多月,顺利完成配租交房工作,共成功配租1008户,较好地解决了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引进人才和外来务工人员的阶段性住房需求。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已进入申请阶段。

(四)旧住宅区改造推进城区有机更新。在全面结束历时12年的两轮老小区整治之后,2013年,我区立足“有机更新”,以城区危旧房屋解危改造为重点,统筹旧住宅区综合整治,加快推进旧住宅区有机更新进度。完成尹江岸区域综合整治,3600户居民的生活环境得以切实改善;老旧房屋坚持“解防并举”,排查房屋916幢,解危西成村1-5幢D级危房及柳汀街150号贺秘监祠内茶楼C级危房,解危面积1400平方米,完成市建委危房解危“三年计划”的41%;直管公房开展全面“体检”,组建专业技术队伍,分墙门逐个推进,共完成770套非成套直管公房的检查维修工作,切实提升非成套房地块综合环境。

二、主要工作成效

(一)坚持宜居品质、加快建设进度、严把质量安全。保障性住房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建设方案多次征求用户意见,采取多方案比选,好中选优、优中选精,同时贯彻节能、环保的原则,从高度、风格、色彩等方面,努力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和空间效果。户型设计坚持功能齐、配套好、质量高的要求,科学合理布局有效满足各项基本居住功能。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提供简约、环保的基本装修,使其具备拎包入住条件。保障房建设加快进度,紧紧围绕“城市建设推进年”活动,加强资源整合,创新工作机制,对照工程推进的“时间表”、“路线图”,全力推进保障房建设进度。加大质量安全监管力度,严格要求施工、监理、代建等单位落实各方主体责任,不同施工阶段质量敏感点加强事前与事中控制。实行管理人员岗前安全培训达标上岗、外聘安全管理专员、安全考核标准化、安全测评一票否决安全管理制度实施日常化、动态化、规范化监管,确保工程项目安全可控。

(二)丰富保障层次、完善供应体系、实现梯度保障。以“居者有房住”为目标,坚持按层次、分梯度保障原则,根据不同类别家庭,提供不同的保障方式。廉租住房筑牢保障底线,廉租房保障方式为租金补贴、租金减免和实物配租三种。自2002年以来,先后5次进行了政策调整,历年累计保障7005户,实现“应保尽保”的保障目标。在实物配租方面,我区积极筹措房源,历年累计配租284户,切实保障最低收入群体等最需享受保障资源的对象“居者有其屋”。公共租赁住房解决阶段需求,2013年我区首推的公共租赁住房,将保障范围延伸至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和引进人才等既不符合廉租房或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但又缺乏住房购买能力的“夹心层”,解决了该类群体阶段性的基本住房需求,进一步丰富了我区住房保障工作内涵,完善供应体系。

(三)打造阳光工程、加强动态管理、实现“进退有序”。深入推进保障房“阳光工程”建设,着力构建建筑工程招投标等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实行保障性住房建设信息公开,深化项目廉情监测点建设,开展廉政建设指标化管理试点工作,实施项目“五率”廉情监测。实施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对竣工的项目,在建筑物明显位置挂设永久性质量铭牌坚持保障房分配“三审两公示”制度,筑牢保障房公平分配的“第一道防线”。通过政府网站、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开保障性住房准入标准具体条件以及申请程序、分配方案、分配过程、分配结果、退出信息等整个流程接受社会监管,实现透明分配。加强动态管理,不断丰富审查手段,多部门联动,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共享平台,切实掌握保障家庭经济状况,确保政府资源真正惠及最需要的社会群体。落实动态监管和准入退出机制,定期对所有廉租房在保对象进行年度复核,及时清退因家庭住房、经济收入等方面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2013年,共核查在保家庭3260户,255户不符合条件的家庭被取消保障资格,取消数量为历年之最。同时,加强经济适用房售后监管工作,加大力度查处违规出租、出借等行为,督促住户完成整改,实现有效监管。

(四)健全基层网络、推动解危改造,实现长效监管。健全动态网络化管理体系,完善房管处、各街道以及社区、物业服务企业房屋安全管理三级网络动态体系,强化基层房管所和物业企业力量,“分人包片”实施动态跟踪管理,及时处置突发事件。积极探索推动危房解危,针对海曙中心城区老旧楼宇众多的实际情况,未雨绸缪,积极探索老旧小区原址重建的解危改造新模式,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有机更新进度。全面摸清全区危旧房屋实际情况,及时做好档案记录,建立起一户一档的危房台帐清册。同时,建立隐患排查登记和消除及时报告制度,对危险危旧房屋实行安全动态管理,建立和完善危险房屋和疑似危险房屋的动态网络化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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