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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曙区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3-05 13:03:45   浏览次数:10854  文字显示: 打印

2015年2月12日在海曙区第十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海曙区财政局局长 舒建国

各位代表: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海曙区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财政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1.财政总收入执行情况
    2014年,全区完成财政总收入80897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增长8%。其中:中央财政收入240130万元,完成预算的92.5%,比上年减少1.4%;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68843万元,完成预算的103.6%,比上年增长12.6%。根据收入完成情况,2014年我区公共财政预算可用财力预计335394万元,其中:区级分享收入178393万元,区级固定收入39279万元,区级专项分成收入21083万元,中央税收返还补助收入17932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970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5604万元,上解支出25696万元,上年结转29098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2014年,政府性基金区级预算收入19950万元,完成预算的113.4%,比上年增长4.4%。其中:地方教育附加收入6888万元,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615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3560万元,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收入8887万元。
    政府性基金上级转移支付收入118983万元,其中:彩票公益金(市返还)收入362万元,专项转移收入647万元,土地出让金收入110612万元,残疾人保障金收入235万元,城市建设资金收入5252万元,廉租房收入100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875万元。
    当年基金收入合计138933万元。
    (二)财政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1.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2014年,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10694万元,完成预算的119.4%,比上年增长20.2%。财政收支相抵后,结余24700万元,其中:各部门未使用专款结余24470万元,财政净结余230万元。
    2014年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主要科目完成情况:一般公共服务及国土资源气象事务支出48957万元,完成预算的111.2%;国防及公共安全支出34125万元,完成预算的131.4%;教育支出46757万元,完成预算的101%;科学技术支出140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7.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50万元,完成预算的119.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572万元,完成预算的110%;医疗卫生支出18661万元,完成预算的125.8%;城乡社区事务及环境保护支出51800万元,完成预算的136.3%;农林水事务支出3958万元,完成预算的377%;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25345万元,完成预算的168.5%;住房保障支出22643万元,完成预算的108.2%;其他支出3806万元,完成预算的89.7%。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2014年,政府性基金区级预算支出11980万元,完成预算的115.3%,比上年增长49.4%。其中:地方教育附加支出8762万元,文化事业建设费支出298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2047万元,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支出873万元。各类上解支出8794万元,其中:文化事业建设费支出77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1823万元,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支出6894万元。
    政府性基金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121346万元,其中:土地出让金支出116041万元,彩票公益金支出711万元,住房基金支出1000万元,城镇公用事业附加支出1997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1597万元。
    当年基金支出合计142120万元。
    (三)完成2014年财政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2014年,区财政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区委“四个领跑”战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求真务实、创新突破,有效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1.培植财源,财政收入稳步增长。认真落实依法理财、科学理财原则,着力抓好增收工作。加强财政经济分析预测,提升收入管理水平,提高组织收入的主动性。加强重点税源监控、主体税种收入分析,积极涵养税源,优化税收结构。在财政经济形势比较困难的情况下,实现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幅全市第一。整合完善产业扶持政策,着力推动总部经济、金融服务业、商贸服务业等加快发展,促进电子商务等新兴产业培育壮大。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和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加大重点税源、成长性较好的中小企业等扶持力度。积极落实营业税改增值税等税制改革,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调整街道财源建设考核机制,明确和优化考核项目,从“一刀切”式考核向“积分式”梯度考核转变,充分调动街道引企稳企、涵养财源的积极性。
    2.保障重点,支出结构不断优化。统筹财政各项资金,严格支出调度审核,保证预算执行进度。坚持把保障大局和改善民生作为支出安排的重点方向,大力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重点项目、民生领域的资金投入。统筹各项资金保障区政府重点项目顺利建设。安排“五水共治”专项经费1300余万元,安排“三改一拆”专项经费620余万元。用于民生领域支出23.24亿元,占全年支出的74.8%,有力推动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事业均衡发展。按照《地方预算支出进度考核办法》的要求,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盘活存量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认真落实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严格控制一般性经费支出,2014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除党委、政府已确定的重大支出和重点支出外,其他项目原则上实现了按零增长控制。
    3.围绕改革,体制建设更加完善。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推进基础信息库和项目库“两库”建设。推进预算公开工作,政府序列全部35家部门实现了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向社会公开。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全区24个项目纳入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并选取5个项目作重点评价。首次试编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全面反映本级政府整体财务状况、运行成果和履行受托责任情况。制定出台区级机关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三项新规,提高厉行节约规定执行力。全面推行电子竞价工作,出台2014-2015年度集中采购统一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增加采购内容,优化采购绩效。制定《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管理办法》、《国有企业监管方案》、《国有企业职工薪酬管理指导意见》等制度,探索国有固定资产阳光处置监管模式,尝试建立“配置、使用、处置”环节全流程监管,提高国有资产管理绩效。
    4.统筹兼顾,管理水平持续提升。拟定《区属国有企业账户管理办法》,出台《海曙区政府性债务偿债准备金管理办法》,建立偿债准备金,进一步提升抗债务风险能力。注重“开源”,研究建立多元化的融资体系。提高直接融资比例,老三区内首笔公司债顺利发行,人寿保险投资资金顺利落地。把关“节流”,严格银企直联平台管理,实现对项目建设资金结余、支付情况的实时监控。不断完善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系统,以信息化手段防控财政资金违规使用行为。推进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努力提升源头治理水平。深入开展财政资金、“小金库”、“三公”经费及行政管理经费等多个专项治理,在预算管理、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等多个方面推进财政资金监管体系建设。
总体来说,2014年全区各项财政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这是区委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监督指导和政协积极建言的结果,是全区上下一起艰苦奋斗、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区财政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财政收入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需要继续加大财源培植工作力度;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有待进一步提高,需要继续改进和完善预算管理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任务仍然艰巨,需要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益仍不够高,需要进一步加快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融资偿债压力较大,潜在的风险不容忽视等。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5年全区财政预算安排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继续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紧紧围绕“四个领跑”战略,结合当前财政经济形势,全面深化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强化财政收入管理,加快转方式调结构;继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保障民生和重点项目投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发挥财政职能,促进区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
    (一)财政收支预算安排
    1.财政收入预算
    (1)财政总收入情况。根据2015年我区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和财政经济形势分析,2015年拟安排全区财政总收入867050万元,剔除列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18550万元,按同口径计算,全区财政总收入为848500万元,比上年实绩(剔除国开行基数,下同)增长6%。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605100万元,比上年增长(剔除国开行基数,下同)8%(见附表1)。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2015年拟安排政府性基金区级预算收入450600万元,其中:上级转移支付土地出让金收入450000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300万元,公租房租金收入300万元。
    2.财政支出预算
    (1)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根据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计划,按现行财政体制测算,预计2015年我区公共财政预算可用财力237669万元。其中:区级分享收入170539万元,区级固定收入34800万元,区级专项分成收入20980万元,中央税收返还补助收入1833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07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4282万元,上解支出32338万元。加上2014年净结余230万元,合计可用财力237899万元,相应安排支出237899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13.8%。
    2015年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主要科目安排情况(见附表2):一般公共服务及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44270万元;国防及公共安全支出27180万元;教育支出46344万元;科学技术支出6316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3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548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5897万元;城乡社区事务及环境保护支出36208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895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00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578万元;其他支出6276万元;预备费7000万元。以上共安排支出237899万元,加上上年结转24470万元,合计安排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62369万元,2015年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
    列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按现行财政体制测算,预计我区2015年可用财力10738万元。根据加强统筹安排原则和相关部门实际工作需要,拟安排预算支出10738万元(见附表3):一般公共服务及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76万元;国防及公共安全支出10万元;教育支出700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3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1794万元。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2015年拟安排政府性基金区级预算支出450120万元,其中:上级转移支付土地出让金支出450000万元,彩票公益金支出120万元。
    (二)2015年财政工作的主要任务
    1.稳收入控支出,提升财政保障能力
    加强区域经济整体形势分析,坚持主动预判、靠前谋划,提高预算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强化对重点税源、重点行业、重点税种监控,确保完成全年收入目标任务。调整优化财政资金支持方向,支持总部经济、现代服务业发展。加大对电子商务支持力度,重点支持电商市场拓展、电商服务体系等工作。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执行进度。强化综合考核评价,建立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考核通报制度,压实支出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和管理责任。提升支出控制力,坚持有保有压、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教育、医疗卫生等各项民生支出,确保重点支出需要。从严控制行政经费、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按照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会议培训、差旅费等支出标准,建立科学合理、完整规范的公务支出管理体系。
    2.抓基础谋发展,全面深化财政改革
    按照新《预算法》要求,规范预算编制程序。加强预算编制“两库”建设,细化预算编制内容和预算项目。研究编制中期财政规划。探索预算编制通用定额标准,建立项目支出标准体系。推进预算信息公开,除涉密部门外要求全区各部门预算均向社会公开。稳步推进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实现财政资金安排公开透明。开展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及时制定车改方案,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拓面,完成30个项目预算绩效评价。在总结上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探索绩效跟踪、结果应用等重点环节创新。试点政府采购信息化管理,整合政府采购审批流程和支付流程,与国资管理联动同步审批,实现政府采购审批支付一体化。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制订采购指导目录意见,建立政府购买服务规范化流程。创新国资监管模式,推进房屋产权混合管理等制度落实。加快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提升国资监管力度。
    3.强管理控风险,提升资金监管效能
    严格政府性债务管理,完善重大项目资金计划管理体系。提前测算项目资金需求,规划项目收益,编制融资、偿债规划,加快项目资金回流。完善偿债准备金制度,建立风险预警监测机制。开展结余结转资金、专户闲置资金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财政监督力度,选取部分未纳入绩效管理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结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等要求,对运行中的资金收支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依托国库集中支付平台,规范资金拨付和监管,确保资金合理使用。完善动态监控机制,进一步提升资金管理水平,确保资金安全。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吹响了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号角,我们在大力推进财政重点改革的同时,还要注重改革协同,对于已开展或即将推进的其他领域重点改革,诸如养老保险和工资改革、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新型城镇化等一系列改革,积极主动参与方案制定,全面融入改革实践。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财政改革任务艰巨、使命光荣,经济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任重道远。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锐意进取、攻坚克难,确保完成全年财政预算目标,为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贡献!

    附表1.doc

    附表2.doc

    附表3.doc

 

 

 

 

 

区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秘书处              2015年2月2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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