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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3-05 12:51:49   浏览次数:8933  文字显示: 打印

2015年2月13日在海曙区第十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海曙区人民法院院长  吴军良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的法院工作,请予审议。
    2014年,我院在区委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上级法院指导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7809件,办结7666件,未结案499件,同比分别上升22.3%、19.1%和40.2%,解决争议标的金额57亿元,同比上升51.9%。一线法官年人均结案158件,同比增加30件,主要审判质效指标均位于全市法院前列。
    一、认真履行审判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共受理刑事案件707件,审结705件,同比分别上升6.1%和6.8%,判处罪犯960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73人。依法审结“两抢一盗”、故意伤害等危害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犯罪案件299件434人,增强群众安全感。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4件17人,其中处级5人,严惩腐败行为。审结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犯罪案件238件238人,同比上升107%,维护公共安全。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轻微犯罪、过失犯罪等罪行较轻的358名被告人依法判处缓刑等非监禁刑。继续扩大刑事指定辩护范围,与区司法局联合出台通知辩护操作规程,为114名被告人指定辩护人,充分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成立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与区关工委合作成立“银发护苗”工作室,与宁波工程学院共建“曙光”帮教基地,发送未成年人犯罪审判白皮书,为未成年犯提供多层次司法保护。刑庭荣获“全国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
    妥善调处民商纠纷。共受理民商事案件4962件,审结4861件,同比分别上升32.7%和28.9%。坚持调判结合,精心审理各类民事纠纷,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295件,房屋买卖、建筑工程合同等房地产纠纷案件56件,保障公民人身财产权益。发挥调节职能,妥善审理各类商事纠纷,审结买卖、运输等合同纠纷案件2465件,股东知情权、股权转让等公司股东权纠纷案件31件,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依法打击虚假诉讼,借助检察机关力量,运用测谎技术、侦查手段辅助事实判断,促使6件案件原告主动撤诉。坚持调解优先,最大限度地以平和方式化解矛盾,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77%,位列全市法院第一。深化诉调衔接,诉前委托人民调解951件,司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965件。
    依法化解行政争议。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58件,审结53件,同比分别上升152.2%和89.3%。其中,维持行政机关行政行为和驳回诉讼请求的占60.4%,驳回起诉的占18.9%,判决撤销、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或履行法定职责的占7.5 %,经协调原告撤诉的占13.2%。妥善审结青林湾业主诉市规划局、区教育局等行政诉讼案件14件,依法维护行政秩序。加强司法行政良性互动,通过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法制讲座、疑难法律问题探讨、行政执法人员旁听庭审等形式,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强非诉行政执行工作,全年共审查执行城管行政处罚、环保行政处罚、社会抚养费征收等行政非诉执行案件89件,维护社会管理秩序。
    着力维护胜诉权益。共受理执行案件1871件,执结1841件,同比分别上升13.6%和10.2%。加大对抗拒、规避执行的惩治力度,曝光“老赖”860人、限制高消费287人、限制出境56人、司法拘留21人、拍卖变卖财产1.4亿元,促进案件有效执结。深化网上“点对点”查控机制,查询被执行人及其存款、车辆、房产等各类财产信息5611次。积极参与诚信体系建设,将 1419名被执行人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建立24小时执行备勤制度,对公安机关协助查获的被执行人信息及时进行处置,成功控制被执行人13人。深入推进分段式执行试点改革,细化工作流程和人员配置,提升执行效率。执行标的清偿率为64.2%,案件平均执行天数为21.2天,均位列全市法院第一。我院分段式改革做法在全省法院优化执行模式现场会上进行了经验交流。
    二、主动延伸司法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积极服务中心工作。出台意见为“五水共治”提供司法服务保障,主动走访城管、环保、征收办、旧村办等部门提供法律指导,依托工作联络室交流疑难法律问题,依法保障“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民生实事工程顺利推进。受理环保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案件6件,依法支持环保部门处罚违法排污等行为,审结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件2人,严惩环境污染犯罪。稳妥执结涉月湖西区二期房屋强制搬迁案件3件,妥善处理涉段塘城中村拆迁、赫德学校、中山路拓宽改造等房屋租赁、腾退民事案件34件,有效保障了城市建设。
    营造良好经济环境。召开金融司法座谈会,出台金融案件审判白皮书,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共审结金融借款、信用卡等金融纠纷案件590件,涉案标的额25.4亿元,保护金融机构合法债权。依法适用特别程序,快速审结实现有抵押债权案件70件,标的额3.1亿元。妥善审结涉案金额总计达4477.6万元、涉及被害人221人的中山医院、腾保投资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5件,维护金融市场秩序。精心审结各类涉企纠纷案件2770件,保障实体经济发展。积极开展法官进企业活动,通过走访小贷公司开展法律指导、组建E法护航志愿服务队开展法律志愿服务、走访电商园区调研法律需求等方式,依法帮助企业防范和化解风险。
    依法保护创新发展。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推动科技进步创新。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323件,审结317件,同比分别上升199.1%和196.3%。依法审结涉“西湖龙井”“盱眙龙虾”等商标权纠纷案件19件,严厉制裁傍名牌行为。妥善审结博洋服饰、古特服饰等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13件,依法保障特许经营行业发展。加强与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的沟通联系,妥善处理涉市广电集团、KTV经营者等著作权纠纷案件283件,促进文化市场健康发展。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努力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环境。
    三、创新司法惠民机制,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坚持民本理念。完善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审结赡养、扶养、抚育案件25件,保障弱势群体权益。审结追索劳动报酬等劳动争议案件196件,助力“无欠薪海曙”创建。审结医疗纠纷34件,促进医患关系和谐。审结生产销售假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犯罪案件12件18人,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开展劳动欠薪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妥善解决涉博府丽景湾酒店、通城物流、创绿园林等群体性欠薪案件,全年共为365名劳动者追回欠薪267.9万元。加强司法救助工作,为9名困难当事人、被害人发放救助金23.8万元,为177名困难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19.5万元。
    落实便民举措。建成诉讼服务中心,实现立案咨询、诉讼引导、服务接待、信访释疑等功能区块合理布局,配备电子叫号系统、自助查询触摸屏、银联POS机等便民服务设施,推行青年法官导诉、值班庭长接待、电子档案自助查询等举措,为群众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建成执行办事大厅,集执行接待、释明告知、案件查询、流程公开于一体,方便群众办理执行事宜。实行执行回告制度,将案件进展、承办法官、执行措施及执行流程等信息及时告知当事人。开通12368司法服务热线,提供案件信息查询、在线业务办理、诉讼流程咨询、投诉举报受理等服务,共处理来电和短信220件。我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得到了最高法院景汉朝副院长的肯定。
    参与社会治理。深入开展“社区法官”活动,把3到4名刑民商事法官组合为社区法官小组,与社区结对开展组团式法律服务。全年共走访社区586人次,开办法律讲座32场,提供咨询345次,化解纠纷206起。做好81890“小巷法官”司法求助服务工作,共提供法律咨询223次,调解纠纷15起,服务满意率达99.8%。在天一商圈设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巡回法庭,就地调解消费者权益纠纷13件。充分发挥段塘街道及华兴社区、丽园社区巡回法庭功能,诉前调解纠纷20件,审结案件160件。西郊法庭被评为省级模范五好法庭。
    四、稳步推进司法改革,着力提升司法公信
    创新工作机制。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明确诉访分离标准,将涉诉信访案件依法导入司法程序,加强申请再审案件审查工作,受理申诉、申请再审4件。加强涉诉信访终结工作,依法申报终结信访老案9件。落实信访月度例会、预约接谈、风险评估等制度,开展远程视频接访,试行律师参与化解涉诉信访矛盾,化解重点信访案件4件。开发证票类法律文书自动生成系统,制作144个法律文书模板,方便法官办案,提高审判质效。引入民营快递公司承揽部分诉讼文书送达业务,通过竞争提升邮寄送达效率,送达天数同比下降12%,成功送达率提升11.2%。
    深化司法公开。升级阳光司法服务平台,为当事人提供远程立案、案件查询、投诉举报、在线答疑等司法服务,并通过短信将审判流程节点实时告知当事人。坚持上网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上网公布生效裁判文书2045份。继续推进网络司法拍卖工作,全年共成交6409.2万元,网拍率为71.3%,节省佣金191.5万元。建成庭审网络视频直播系统,将庭审活动向群众“零时差”公开,共开展庭审直播11次。开通法院微信公众号,为公众提供立案指南、文书下载等服务,并定期推送司法宣传电子杂志。
    改革审判权运行。修订审委会议事规则,严格提请审委会讨论案件范围,推行审委会委员听审制度,全年共组织审委会委员旁听评议庭审23次。推行院庭长带头办案制,院、庭长共办结案件2843件,占结案总数的37.1%。推行立案调查令制度,方便当事人调查取证,共签发立案调查令58份。完善速裁机制,审结一审终审小额诉讼案件250件,平均审理天数仅5.1天。推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审结简易程序案件555件,平均审理天数为8.3天。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逐一审查“涉黑、金融、职务”三类犯罪人员监外执行情况,对不符合条件的6名罪犯作出收监决定。
    五、加强素质能力锤炼,努力提高司法水平
    扎实推进群众路线教育。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的要求部署,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党员干部对照“三严三实”要求和焦裕禄精神,认真查找“四风”问题,深入进行党性剖析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抓好“两方案一计划”的整改落实,开展“主动服务大局、强化诉讼服务、推进阳光司法、改进案件审理、加强案件执行”五大专项整治,努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和“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问题。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制定修订审判管理、行政管理、队伍建设等规章制度25项,进一步提升了法院管理水平。
    着力提升队伍能力素质。坚持人才兴院,开展新一轮中层干部竞聘工作,6名业绩突出的干警走上中层副职岗位,4名德才兼备的中层副职竞聘为正职,9名中层干部进行轮岗交流,进一步优化了中层干部队伍结构。完善青年法官导师制,资深法官与19位青年法官结对培养,做好传帮带。开展国家宪法日活动,举行宣誓仪式,举办“共筑法治梦”主题演讲比赛,强化宪法意识和公正司法理念。开展“质效提升年”活动,坚持案件催督办,强化流程管理,促进收结案动态平衡。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月活动,坚持常规普查、专项督查、重点评查,分析案件质量瑕疵,提升法官办案水平。加强教育培训,全年共开展各类培训45次,组织125人次参加上级法院业务轮训,全院法官中硕士以上比例达50.6%。
    不断深化廉洁司法建设。坚持教育为先,开展“廉洁司法、感悟尊荣”教育活动,通过开展廉洁司法教育周、作风建设专题教育月、廉政知识测试等方式,强化干警廉洁自律意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层层签订责任状,强化一岗双责。建立廉政约谈制度,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警及时提醒警示。强化监督管理,共对153件500万以上的大标的案件及157件评估鉴定案件进行跟踪监督。狠抓正风肃纪和审务督察,实行院领导每周带队巡查,严肃查处违反工作纪律、司法礼仪等行为。建成法官勤廉评价系统,随案向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促进廉洁司法。
    健全主动接受监督机制。坚持法院重要案件和重大事项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备,接受市、区代表专题视察审务公开工作,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执行工作情况,接受评议监督,积极整改落实。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办结委员提案1件,接受政协委员专题视察阳光司法工作,虚心听取意见建议。通过上门走访、发送手机报、邀请旁听庭审等形式,增进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了解。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审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4件,因出现新证据等改判3件,原审原告撤诉1件。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人民陪审员达99名,实行人民陪审员随机参审,全年共参审案件1446件,普通程序陪审率达99.1%。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法院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区委正确领导、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收案上升势头不减,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办案质效仍需进一步提高;个别法官不注重知识更新,青年法官尚需经验积累与实践磨练,司法能力仍需进一步增强;无理缠诉、违法闹访、威胁法官等情况时有发生,涉诉信访法治化进程仍需进一步推进;个别法官工作不够细致、程序不够规范、处事不够严谨、言行不够文明,司法作风仍需进一步改进,等等。对此,我们将积极争取各方支持,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八届七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稳妥推进司法改革,全力推进严格司法,不断深化司法公开,着力加强队伍建设,为全面深化法治海曙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主动服务工作大局。围绕区委八届七次全会部署,妥善处理涉及信息产业、总部经济、文化产业、现代商贸业等纠纷案件,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运用法治方式,妥善化解涉及“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历史街区改造、旧城旧村改造等矛盾纠纷,保障重点工作顺利推进。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妥善审理金融借款、涉企纠纷、民间借贷和劳务欠薪等案件,防范区域金融风险,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深入研判经济运行态势、产业发展变化、社会稳定风险在司法领域的反映,通过审判执行系列白皮书、司法统计数据分析、司法建议等形式,充分发挥司法对公共决策和社会治理的预警指引作用。
    二、始终坚持严格司法。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加强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等案件的审判,依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严惩破坏环境犯罪。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切实保障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严格执行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支持监督依法行政,坚持实质性化解纠纷。完善执行工作机制,推进分段式执行改革,维护群众胜诉权益。完善案件流程监控、质量评查、考核评价体系,全面提升审判执行工作的质量与效率。
    三、稳妥推进司法改革。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加强人权司法保障。落实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开展审判长选任工作,建立主审法官联席会议制度,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实行错案问责制,严格责任倒查,确保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试行法官负责法律适用、陪审员参与事实认定的陪审制改革。推行庭审记录方式改革,简易案件以庭审录音取代书面记录。探索简式裁判文书改革,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
    四、自觉践行司法为民。优化诉讼服务中心、执行办事大厅功能,完善服务规范,强化诉讼指导,为群众提供优质诉讼服务。继续推进院领导联系街道、社区法官、社区巡回法庭、诉调衔接等工作,积极参与区域依法治理。深化完善审判流程、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公开,深入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落实网上立案、远程审判、司法网拍、电子送达等司法便民措施,方便群众诉讼。加强涉诉信访积案化解和源头防控,引导当事人在法治轨道内解决合理诉求。落实普法责任制,坚持以案释法,加强法制宣传,弘扬司法主旋律,传递司法正能量。
    五、着力建设过硬队伍。加强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创新教育培训体系,提高法官适用法律、辨法析理、化解矛盾和群众工作能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塑造队伍共同价值理念,提升法官职业素养。坚持从严治院,依法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中介组织等的交往行为,建立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司法廉洁。自觉践行群众路线,狠抓整改落实,持之以恒改进司法作风。自觉接受区委领导,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改进工作,提升司法公信力。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区委的领导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为我区加快实施“四个领跑”战略、在全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新的贡献!

 

 

 

 

 

 

 


区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秘书处              2015年2月2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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