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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海曙区全力推进安置房建设交付工作情况
作者:  来源:海曙区房屋征收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02-12 15:06:57   浏览次数:2301  文字显示: 打印

    安置房建设交付工作关系到城市的建设与发展、关系到政府的诚信和社会的稳定、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一项重点的民心工程。近年来,海曙围绕安置房“三年入住计划”目标,通过加快安置房建设、简化交房程序、强化沟通服务等措施,积极做好城拆安置房建设和交付工作,为我区房屋征收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海曙区实施的城市征迁项目较多,涉及城拆安置户数量庞大,虽然安置房建设交付工作加快推进,但尚有大量被征迁户在外过渡,且在外过渡时间过长。这不仅给被征迁户的日常生活带来不便,大大增加了征迁的安置成本,也给我区维稳工作带来了较大的压力。

    为此我区坚持以“为民办实事”为宗旨,大力推进安置房建设和交付工作。根据过渡规模和征收计划,加快安置房建设进程:近年来我区承担的城拆安置房建设项目共计6个,其中青林湾拆迁项目共计275套,其余5个项目包括徐家漕拆迁安置房和气象路1号地块拆迁安置房、气象路2号地块拆迁安置房、后孙拆迁安置房一期、后孙拆迁安置房二期,总用地面积约34.92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10.16万平方米,总套数共计8696套。同时,按照“竣工一批、交付一批”的原则,从2013年起开展大规模的安置房交付工作:2013年完成青林湾安置房交付共计266套、徐家漕(广泽嘉园)安置房交付共计1033套。2014年4月,针对气象路地块建筑面积约60㎡、100㎡、110㎡三种套型房源缺套情况,率先开展缺套房源回购工作,通过申请报名、抽签等程序,共计回购229套。2014年下半年先后完成了气象路安置地块的抽签定位、内部结算以及气象路(泗州家园)地块对外结账交房工作,共计完成1160套安置房的交付。2013-2014年我区已累计完成2459套安置房交付工作。

    二、主要做法

    (一)统一思想,强化领导。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将安置房建设和交付工作纳入全区重点工作和重要议事日程,签订《海曙区安置房建设和过渡户安置入住3年目标任务责任书》。进一步理顺工作体制,明确部门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安置房建设和过渡户安置入户工作,统筹协调好征收与安置入住的关系。二是健全组织管理。把安置房建设和交付工作作为推进房屋征收工作的重要基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建立安置房建设交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安置房验收、抽签、结算和交付环节的全程指导,充分整合住建、公安、信访、征收等部门的资源,有效发挥部门联动效应,明确工作方案和责任分工,加快推进工作进程。

    (二)多措并举,攻坚克难。一是针对群众关心的安置房建设质量问题,坚持较高的建设标准,不断提升安置房的品质。强化施工精细化管理,严把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关,要求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和规范房屋质量验收标准,努力建成精品工程。同时在安置住房户型结构、外观设计、绿化配套等方面按照不低于商品房的标准实施建设,充分考虑周边配套设施,为今后居民入住提供交通便利,确保安置房建设档次和品位。二是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加强与被征迁户的沟通与联系,深入了解群众的真实需求。定期组织被征迁户前往安置房建设现场实地察看,设专人讲解,让被征迁户对安置房的建造进度、房内套型以及周边规划等情况均能得到详细了解。三是面对我区新启动征收项目数量多这一特点,适时做好房源的收集、调整、及时制定房源分配方案等工作。不断完善安置房结构,继续使用后孙安置房地块等期房为主要安置房源,考虑到项目的开展情况以及被征迁人的实际问题,补充气象路地块、徐家漕(广泽嘉园)安置房等部分现房,以满足被征迁人的需求。

    (三)积极创新,服务为本。一是考虑到部分在外过渡的征迁户入驻新居尚需一定时日,我区率先试点宁波站改建工程和永达路以北改造项目,通过将临时安置补偿费发放至征迁户银行卡中“一站式”完成该项费用的发放工作,简化征迁户领取临时安置补偿费程序,并针对部分老年人没有银行卡、且对银行操作流程不熟悉的情况,提供专人陪同前往银行办理的人性化服务。二是在开展安置房交付工作时,由区征收办牵头,积极整合全区资源,联合工作街道、各部门、征收事务所、物业公司、公证处、产权代办单位等单位多方合力,为被征收(拆迁)户入户安置提供一条龙服务,简化安置房交房程序。

    (四)加强宣传,和谐稳定。一是始终将宣传引导和维护稳定工作作为顺利推进工作有力措施和重要保障,始终注重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借助宁波日报、宁波晚报、宁波电视台《地产风向标》、宁波移动电视等主流媒体大力宣传,让广大群众及时了解安置房建设交付工作的重要意义、基本概况、进度安排以及为减少对周边居民影响所采取的措施等,重点引导广大市民理解、支持。二是通过媒体、工作人员的宣传,切实加强与在外过渡群众的沟通交流工作,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严防因工作方式方法不当或工作不到位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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