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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海曙区食品安全工作情况
作者:  来源: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5-02-12 14:59:50   浏览次数:1695  文字显示: 打印

    2014年,海曙区围绕食品监管体制改革和职能调整,以保障食品安全为重任,以强化监管为主线,着力构建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优化食品安全整体环境,提高食品安全风险防范能力,全力推动全区食品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全年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食品安全态势稳定。

    一、推进食品监管体制改革,构建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

    (一)完成海曙区食品监管体制改革。根据《海曙区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实施方案》,及时启动食品监管体制改革。2014年1月28日,海曙区市场监管局正式挂牌成立,有关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管职能顺利划转并移交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理顺了食品监管体系,整合食品监管资源,强化了食品全过程监管责任,确保有足够力量和资源有效履行职责。

    (二)加强食品安全基层网络责任建设。结合食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及时调整区食安委、区食安办成员单位,强化各单位职能衔接。同时,按照“健全机构、配备人员、明确职责、下放权力、严格考核、强化保障”的总体要求,在全区所有街道组建了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大力构建以街道为大网格、社区为中网格、居民小区为小网格的三级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网络。街道、社区食品安全员工作职责明确,做到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宣传教育和统筹协调工作“五履行”,增强了基层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三)建立督查考核评价体系。根据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区政府与各街道办事处、主要监管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对食品安全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考核,做到明目标、明任务、明责任。同时,采取巡查巡访,情况通报,定期或不定期对食品安全相关工作、专项整治、情况排查进行数据统计、报告等措施,强化日常督查,督促责任落实,全年共组织各类现场工作督查30多项次。此外,年终还组织对相关部门和街道的食品安全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二、突出重点狠抓整治,优化食品安全整体环境

    围绕食品安全重点、热点问题,采用食品安全检测、专项整治、长效机制建设等措施,探索创新监管机制,着力破解难题。

    (一)大力加强检验检测技术支撑。2014年,共完成定量检测1032批次;组织食品快速检测,以检测室、检测车、检测箱、监测点“五位一体”的食品快速检测体系共进行定性检测约14万批次;组织“你点题,我检测”为主的各类活动,公开征集点题检测信息216条,组织开展点题检测6037批次,接收公众送样检测1240批次;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对各大超市、菜市场的重点食品、特色食品中涉及面粉、粮食加工品、大米、豆制品、糕点饼干、火锅底料等11个类别107个批次开展监测。

    (二)强化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力度。在食用农产品环节,针对我区无食用农产品、水产品的种植和养殖的情况,把整治重点放在肉和肉制品的检疫证查验,严查经营单位索证索票、从省外调入的动物产品是否备案、报验等情况,提高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在食品生产环节,全面推进食品质量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全区15家食品生产企业均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获证率100%。同时,重点开展对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卫生状况的检查和质量管理方面的指导。在食品流通环节,严把食品流通准入关,对包括区外异地仓储在内的食品经营申请单位实行100%现场核查。围绕“食品安全百日严打”,先后开展含河豚毒素问题烤鱼片排查、“杭州广琪”食品原料清查、米面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深入推进农贸市场自制食品清源行动,率先在农贸市场探索熟食监管长效机制,经验做法获宁波市市场监管局推广。坚持商超食品经营诚信“红黑榜”制度,持续开展商超食品安全“红黑榜”发布(红榜为守信企业,黑榜为失信企业),辖区1家超市管理进步明显上红榜,1家超市管理出现严重问题上黑榜。全面推行“透明商超”工程,提升商超自律管理水平。在餐饮服务环节。对1562余家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笑脸”情况实行网上公示,同时对实施一季一评的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等级动态进行公示,成为宁波市首个完成量化分级和全面实行“笑脸”公示的城区。在全市率先试点“阳光厨房”及远程监管,建成“阳光厨房”单位85家,正在建设中11家,对16家大众餐饮及学校食堂单位实施远程监管。先后开展“清螺禁鱼”、食品添加剂、夏季餐饮整治等30余次专项行动,完成“两大一重”保障任务20余次。全力实施无证无照小餐饮店综合整治和集中取缔,共整治化解无证无照小餐饮店547家,化解率达92.9%,餐饮持证率从75%提升到98%以上,鼓楼、月湖、江厦、白云、南门五个街道基本完成无证无照小餐饮“动态清零”。

    (三)重视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一是建立协调机制。通过组织召开区食安委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等形式,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街道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强化食品安全工作合力。二是推进诚信机制建设。率先印发《海曙区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将2013年以来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生产经营者共8家先后列入“黑名单”,并进行公示。三是深化信息化监管机制。在流通领域扎实推进电子监管工作,食品经营者通过电子监管台账系统上传相关数据,辖区企业台账系统上传、使用率稳定在90%以上。大力开展市、区两级电子化管理示范单位创建,已上报14家食品经营企业参加创建活动。四是加强学生饮食安全工程建设。共投入502万元完成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6个。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持证率保持100%,食品和食品原料可追溯率达到85%以上,大宗品种可追溯率保持100%,大宗食品原料配送或定点采购率达到75%以上;A、B级食堂“五常法”管理实施率达到93%;品牌超市占校园商店总数的80%。对校外托管班学生饮食安全情况进行排摸,并对有培训功能的托管班进行整治,目前已整改30家。

    三、筑牢风险“防火墙”,提高食品安全防范能力

    (一)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制定海曙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制度,全面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建立并落实“隐患排查、科学研判、整治规范、反馈跟踪”工作机制,使隐患防控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和系统化。努力在全区建立起科学高效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构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及时排查和消除风险隐患,防止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问题。

    (二)健全食品安全应急防控体系。在全市率先修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制定防范措施和工作流程;组建了区食品安全专家咨询组,强化食品安全应急事件处置的技术支撑;开展了食品应急知识培训,提升食品安全应急事件处理能力;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将事关百姓切身利益的政策、决策等信息,第一时间通过网站、政务微博等载体予以公开。

    (三)营造食品安全群防群控氛围。一方面,在推动内部资源整合的同时,加强行政与司法衔接,强化部门联动,对涉嫌食品安全犯罪的,做好处置及移送工作。另一方面,广泛开展群众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深化食品安全宣传培训活动,组织开展“你点我检”等四个“你我”活动、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累计培训食品安全员、社会监督员1320人次,受理群众咨询87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8000余份;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利用《东南商报》的市场监管之窗专栏、《海曙通讯》、社区宣传橱窗等阵地,大力宣传海曙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营造全社会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并通过群防群治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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