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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海曙区廉洁城区建设情况
作者:  来源:海曙区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5-02-12 14:17:07   浏览次数:1597  文字显示: 打印

    为进一步增强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的前瞻性、主动性、创造性,提升海曙优质高效的服务优势和文明守信的廉洁风气,2012年海曙区在全市率先提出了“建设廉洁城区”的新目标。三年来,我区由区纪委监察机关牵头,各街道、各部门共同参与,紧紧围绕“塑造清廉政府、锻造过硬干部、打造信用行业、建立腐败‘零容忍’机制”四大任务,谋划实施了2012-2013年行动计划、“七大专项行动”和“九个深化提升”,积极有序地推进“廉洁城区”建设,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以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大力塑造清廉机关

    规范权力行使、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是实现党政清廉的核心。我们坚持在服务大局中谋划权力阳光运行,促进权力运行的规范化、可控化。

    (一)实施“责任清单”管理模式。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推动廉洁城区建设的“龙头”,每年下发《反腐倡廉建设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并与党(工)委部门负责人签订责任书。通过发放建议书、任务书、督查书和听取责任领导及牵头单位专题报告形式,加强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2014年顺应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两个责任”形势,率先于全省建立了“两个责任清单”,厘清责任边界。开发应用党风廉政建设履责监管平台,确保“两个责任”的履行留痕迹、可追溯、能考核。

    (二)开展“系列阳光工程”建设。先后开展了阳光审批、阳光执法、阳光征收、阳光交易、阳光财政、阳光建设等系列“阳光行动”,全面推进网上政务大厅和阳光工程网建设,有效提高征收拆迁、住房保障、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工作的透明度。如阳光交易方面,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基础信息平台和电子招标系统建设,对限额以下政府投资项目施工和服务实行预选承包商制度。阳光财政方面,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推进预算公开,实现35家政府部门预算报人大代表审议。阳光建设方面,实施政府投资项目廉政合同和廉政保证金制度,三年来累计签订廉政合同31份,收缴廉政保证金849万余元。

    (三)强化重点任务保廉的执纪监督。围绕保障政令畅通,建立健全各类机制,加强对改善民生、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征地拆迁、“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监督相关部门有序开展以“清权、减权、制权”为核心的政府职权清理,依法取消、转移和严格管理行政权力,从源头切断权力寻租链。目前已制定公布区级行政权力清单2153项,精简幅度达到56.7%。

    二、以推进正风肃纪为重点,大力锻造过硬干部

    干部勤廉是打造廉洁城区的关键。我区以践行优良作风为重点,多管齐下促进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勤政廉政,自觉做全社会的榜样和标杆。

    (一)深化教育抓作风。以中心组理论学习为载体,每年组织全体区管干部参加廉政教育讲座。编发《党风廉政制度汇编》、《廉洁修身“百不准”——作风建设问责情形备忘手册》,定期编印并向全体区管干部发送《廉文荐读》,向领导干部家属赠送《反腐败导刊》。三年来累计安排18名街道、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责任谈话,9名部门主要负责人向纪委全会述职述廉,对104名新提任区管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并签订廉洁从政承诺书。

    (二)明察暗访抓作风。狠抓八项规定和党的纪律执行,严格落实省委“作风建设年”和市委“三思三创”等活动部署。2014年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进一步强化了正风肃纪力度,推出通报上网、黄灯约谈、“三个一律”和连带问责“四条铁律”。建立红黄蓝“三色预警”机制,制作专门正风肃纪检查预警表,实行“挂图作战、对标问责”。2014年各级纪检组织累计组织1549人次开展专项检查735次,发现问题292起。处理违规违纪人员85名,有30家单位被亮了红黄灯,保持了正风肃纪高压态势。

    (三)建章立制抓作风。以惩防体系建设为统领,启动实事工程、“十大制度”等建设任务,通过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廉政风险评估制度、重要岗位廉政风险测试制度、重点单位服务绩效监测制度等10项制度,不断完善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同时围绕构建权力运行全程的监控链条积极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完善制度,努力形成监督合力。

    (四)强化惩处抓作风。发挥“12388”举报电话、网上举报信箱、微信举报等作用,拓展案件线索来源渠道。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完善执纪执法部门信息资源共享、案件线索移送等工作机制。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对腐败问题实行“零容忍”。三年来,我区各级纪检组织共立案50件,审结处理49件,其中涉及区管干部6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

    三、以强化反腐合力为重点,大力营造崇廉氛围

    建设廉洁城区不仅要在党政机关取得成效,而且要使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保持廉洁,以社会廉洁涵养城市廉洁。我区充分发挥中心城区优势,积极拓展惩防体系建设的领域,使建设廉洁城区具备了良好的社会基础。

    (一)发挥纪委工作站辐射带动作用。深化拓展社区廉政工作室的内涵和功能,积极推进“一站(社情民意监测站)一网(廉政之家网)一基地(行业服务进基地)”运行模式,加强与群众的沟通,打造“家门口”纪委。

    (二)推进廉洁行业创建行动。以诚信经营、廉洁从业为主题,以建行业诚信、建服务规范、建市场秩序、强发展活力为重点,在建筑业、会计服务业、律师业三个行业试点的基础上,逐年扩大参与廉洁创建的行业范围,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有力助推区域经济的转型提升。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将执法监察和查办案件中发现的34个具有不良行为的建筑企业单位和执业人员列入“黑名单”。

    (三)促进廉洁社区建设。在全市率先开展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首推“四查十问”居务监督标准化目录,实现社区全覆盖。编制《海曙区城市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权力运行一本通》,规范城市社区小微权力运行。推进非公企业纪检组织建设,累计建立商圈纪检组织11家,覆盖7712家企业。

    四、以加快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为契机,大力锻造“反腐铁军”

    纪检监察干部既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实践者,又是开展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力量,这支队伍的建设情况,直接影响着廉洁城区建设的成效。我区围绕“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着力加强纪检监察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确保执纪执法部门能够更好地履行监督责任。

    (一)落实改革任务。稳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制订实施2014-2015年工作计划和重点工作方案。对原有的92个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清理调整,清理率达87%。完成内设机构和人员调整工作,突出办案力量,强化监督力量,整合预防力量。

    (二)夯实基层基础。在8个街道设立监察室并增配专职纪工委副书记,在发改、审管办、财政等5个部门新设纪检组。实施廉政约谈、提醒约谈、诫勉约谈和问责约谈“四类约谈”制度,已对14个单位的“一把手”和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或分管领导实施了约谈。

    (三)提升干部能力。注重岗位练兵,开展机关干部“月学”活动。在市纪委网络舆情应对处置技能、查办案件两项业务大比武中连夺桂冠。建立纪检领导联系基层、信访接待等制度,通过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打造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打造廉洁城区既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提升城市形象和竞争力的需要,也是回应人民群众对廉洁政治期待的战略性举措,更是深化城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个重大命题。三年来,建设廉洁城区的目标已经得到全区广大干部群众的普遍认同,廉洁思想、廉洁准则、廉洁文化拓展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各个领域。围绕打造“廉洁城区”开展的一系列工作,获得了省市领导的批示肯定,海曙区也被中纪委列为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

    下步,我区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坚持从严治党和依规管党,践行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以“责任制清单化推进年”、“纪检监察队伍素质提升年”为主题,通过改革引领、作风护航、基础支撑、队伍保障,进一步推动落实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进一步夯实纪检监察基础业务,进一步破解制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发展难题,推动廉洁城区建设取得新的阶段性成效,为深入推进“四个领跑”战略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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