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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海曙区文化工作情况
作者:  来源:海曙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发布时间:2014-03-06 08:55:12   浏览次数:3071  文字显示: 打印

2013年,区文化部门围绕中心工作,按照年度工作目标,坚持文化创新、文化惠民、文化助推、文化领跑,突重点、抓整合、促提升,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各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一、以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依托,推动文化事业全面繁荣

(一)文化设施建设日益完善。体育中心完成主体工程,内装修基本完成,2014年上半年有望正式投入使用新建完成17家社区数字文化服务中心;重点面向商圈楼宇新增流动图书馆15家,目前累计共123家;24小时自助图书馆鼓楼点、新星欧尚点投入使用。

(二)文化惠民工程深入实施。深化欢乐广场、幸福海曙城市广场文化惠民工程,通过政府主导社会化运作整合政府、社会资源,以四季海曙大型广场文艺演出为引领,推出第九届家门口文化系列活动以及职工欢乐嘉年华文化走亲、排舞大赛、奥中文化交流演出等活动,全年举办各类惠民文化活动450余场次。提升和新推阅读大使美丽海曙系列活动、欢乐海曙电影节、真人图书馆等数个品牌主题活动;老墙门,端午节元宵民间文艺大巡游被评为2013年度宁波市优秀传统节日文化活动;董氏儿科传人董幼祺入选第四批浙江省代表性非遗传承人,并积极申报第四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

(三)文艺精品创作再创佳绩。取材宁波、反映东西方文化交融的数字电影《荒唐协议》在央视电影频道重点时段播出。两个项目列入2013年市级文艺精品工程,其中电影《一生有爱》入选第37届加拿大蒙特利尔国际电影节“聚焦世界电影”单元,动画片《布袋小和尚》获得上海国际电视节亚洲动画创投奖优秀影片奖。反映缉毒警察大爱精神的电影《毒·爱》摄制完成。男声组唱《南腔北调都是歌》获全国群星奖,我区成为全市唯一一个连续三届蝉联该奖项的城区。舞蹈“爷爷的铺子”获省舞蹈大赛创作、表演双银奖等。

(四)基层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出台《海曙区业余文艺团队扶持和管理办法》,加大区、街道、基层三级业余文艺团队的规范管理,重点扶持115支基层文艺团队。深化文化馆内部运行机制改革按照“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深化改革要求,深化文化馆人事制度改革,规范岗位设置,实行事企分类管理,完善考核分配制度。

(五)名人工作室引进填补空白。在鼓楼沿历史文化街区引进14名甬上书画名家建立个人工作室,定期开展学术研讨交流,每月定期面向社会推出个人展览与讲座,既提升街区文化内涵又推动甬上名人名家事业发展。

二、以推进项目化集聚化为方向,促进文化产业实力壮大提升

截至2013年9月底,全区拥有文化产业法人单位3168家,占全部法人单位数的22.0%。据初步核算,前三季度文化产业增加值15.62亿元,占GDP比重为4.2%。前三季度,全区新增文化产业企业144家。135家限额以上文化企业实现营业收入96.21亿元,同比增长10.6%,实现营业利润1.58亿元,同比增长53.1%。

2013年,我区文化部门主要以培育一批知名文化品牌为抓手,带动文化产业骨干企业和新兴文化业态发展,以推进文化产业园区和特色历史街区建设为载体,推进文化产业集约化、专业化、规模化发展。重点做好了三篇文章:

(一)做好服务文章,提出既比政策更比服务理念,打好服务牌。一是以完善政策为先导,明确我区文化产业发展重点。出台《关于扶持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细则》,拟定《海曙区文化产业发展倍增计划》、《海曙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意见,指导全区文化产业发展工作。二是以强化服务为基础,培育优质文化企业做大做强。帮助文化企业切实解决政策对接、项目融资、补助和经营场租等企业发展问题;借助市区媒体平台,加大文化企业宣传推广力度;组织文化企业参加义乌文博会、杭州国际动漫展、海峡两岸动漫展、甬台文化产业交流会等各类专业展会,帮助文化企业不断“走出去”;联合爱奇艺举办全国原创动漫和动画电影产业高峰论坛等。三是及时抓住评优推优机会,帮助文化企业争取多方扶持。帮助宁波爱珂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获评宁波市2012年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510”奖励工程;“启运86”宁波微电影主题文化产业园区和宁波光影动漫科技有限公司的宁波原创动漫孵化器项目分获2013年度宁波市文化产业40万元和30万元的专项资金补助。

(二)做好园区文章,搭建专业微电影平台,发挥产业集聚效应。通过政府引导、社会参与、政策扶持,鼓励民间资本改造旧工业厂房,在启运路86号打造浙江省首个微电影主题产业园区,集聚与微电影产业相关的项目和企业,打造产业集聚和孵化平台、教学培训基地、展示和交流平台。至2013年年底,园区已动工建设,有近三十家省内外影视和文化企业达成入驻意向,预计2014年初正式开园。

    (三)做好街区文章,挖掘历史文化潜力,推动文商旅互动融合发展。一是推出宁波市首张城区文化旅游手绘导图。推进“鼓楼沿”民俗文化历史街区建设,打造非遗文化产业,协助海纳公司引进文化类商家24家,通过产业提升、文化氛围营造,进一步吸引人气,焕发生机。二是积极协助莲桥街商业文化综合区、南塘河历史街区二期开展文化企业的招商工作。与西冷印社、顺其自然等省内一些知名文化企业展开招商洽谈。三是加快推动城隍庙区域文化产业项目改造提升,将之打造成为多元化发展互为补充的主题型商圈和浙东民俗文化体验型城市游憩商业区。四是在有效保护基础上,不断推进文物和历史建筑的合理利用,逐步改变原有文物和历史建筑保护和利用模式,鼓励发展民间博物馆。如将月湖芳草洲打造成为以“甬商文化园”为核心的综合文化展示和活动平台。

三、以健康有序和合理利用为目标,做好市场监管和文化保护

(一)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在做好日常监管的同时,全年重点开展了“扫黄打非”、广播影视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网络淫秽色情“净网”行动等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国家文化安全,保护知识产权和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积极推行文化娱乐场所联合审批机制,通过简化环节、流程再造,实施规范化审批,实现了文化行政审批提速50%以上。

(二)促进历史文化保护。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及时协助市、区有关单位和部门做好孝闻片区、秀水街、月湖西区二期等历史街区规划编制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及时做好月湖西区一期等在建建设工地文物建筑的保护和修缮工作;完成新公布各级文保单位文物保护标志碑的竖立以及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段的划分工作;扎实推进董孝子庙重建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圆满完成中国大运河宁波段(海曙区域)申遗迎检工作;全面启动海曙区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配合宁波购物节,继续举办“海曙文化遗产百人一日游”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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