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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海曙区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情况
作者:  来源:海曙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4-03-06 08:49:17   浏览次数:3065  文字显示: 打印

近年来,我区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以社会和谐为目标,不断强化法律援助工作的组织保障,完善工作机制,提高服务质量,积极推行“法律援助十项便民措施”,为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促进全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区法律援助中心先后荣获海曙区“扶残助残先进集体”、“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先进示范单位、市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宁波市政法系统人民满意政法单位、浙江省妇女维权示范岗等荣誉称号。

一、完善组织网络,延伸法律服务触角

当前,我区已形成了以区法律援助中心、17个法律援助站(分别为8个街道的法律援助站,以及维护残疾人、职工、妇女儿童、未成年人、军人、老年人合法权益和宁波市消防支队、海曙区劳动仲裁院、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海曙大队9个法律援助站)、75个社区法律援助点为网络,以司法行政干警、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75名法律援助联络员和12000名法律援助信息员(由和谐促进员兼任)为工作主体的三级法律援助组织网络体系,打造了一个便捷、高效的“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方便群众就近获得法律服务、申请法律援助。

二、加大保障力度,夯实法律援助工作基础

不断加大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视程度,2008年底,区编委办专门发文,增设法律援助工作科,区财政保障法律援助经费也从12万元增长到18万元,制订了《关于加强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落实特殊情况下进行司法援助相关政策。目前,区法律援助中心设接待室1间,配备电话、电脑,实行律师工作日值班制度同时,区司法局加强街道法律援助站的硬件建设,为援助站配备了电脑、传真机、打印机、扫描仪等设备,各法律援助工作站硬件设施配套齐全。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实现了组织机构、服务窗口、经费落实、硬件建设“四到位”,为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三、规范办理制度,确保法律援助案件质量

法律援助中心制定《海曙区法律援助中心规章制度》,完善包括上门服务、绿色通道、配套联动等制度;开展律师全天候值班服务,明确了值班人员职责、接待室工作职责、中心负责人职责;规范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审批、登记、移送、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等工作程序;建立了内部监督和投诉受理制度,完善了法律援助服务质量跟踪监督制度、重大案件旁听制度。中心将来电、来访、法律援助案件申请办理等各类情况实时输入法律援助信息系统,对案件进行跟踪管理。通过向申请人发放《受援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工作意见征询表》、在接待室设置征求意见箱、公布监督电话、抽取受援人进行回访、走访公检法和劳动等具体办案部门等多种形式来征求受援人意见,对办案质量进行监督。法律援助工作开展以来,法院指定辩护受理率100%。符合条件的法律援助申请受理率100%,受援人满意率100%,2013年,法律服务中心接待来电来访2692件次,办理民事法律援助案件393件,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03件,其中群体性劳动案件11起,涉及援助对象316人,没有出现受援人对承办人员或法律援助中心(站)进行投诉的现象。

四、完善便民措施,优化法律援助服务水平

 一是建立了公示制度。通过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网向社会公示法律援助的范围、经济困难标准和申请程序。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值班工作人员一律挂牌服务。法律援助中心(站)就法律援助事项进行“一站式”服务,避免申请人不必要的往返,推行“首问责任制”。二是简化了申请程序。对于时间紧急、情况特殊的法律援助案件,简化案件受理程序,采取先指派办案人员后补办手续的形式,及时为受援人服务,以免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三是开辟了绿色通道。对讨薪、工伤案件免于经济困难审查,只要有初步证据证明侵权事实的存在,就直接予以受理。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申请,予以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审查,全力维护他们的合法利益。对部分有特殊需求的申请人提供上门服务。

五、实现部门联动,形成法律援助整体合力

加强与区级其他部门的协作,密切联系工会、残联的维权机构和区劳动仲裁等机构,形成整体合力。依托海曙区民政公共服务平台,及时获取区社会救助信息,实现全区社会救助资源共享。近年来,海曙区群体性劳动纠纷案件多发,员工集体维权事件频频发生,中心联合区级有关部门受理了希拉里炊具、中华纸业、国贸家电、棕榈湾酒店、易渡空间酒吧、福乐娃食品、名豪富泉足浴等40多件群体性劳动纠纷案件,受援人达1150余人次,第一时间指派工作人员和援助律师前往事发现场引导,主动介入,积极协调,快速处理,引导群众依法维权,起到社会“减压阀”作用,为我区的和谐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下步,我区将进一步发挥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援助志愿者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的作用,建立公、检、法及劳动、人事仲裁等部门与法律援助机构的配合和协调机制,完善集法律服务、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功能为一体的“一站式”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探索建立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的同行评估制度,不断畅通援助渠道,细化服务体系,提高办案质量,真正发挥法律援助“上为党和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作用。

宁波市海曙区人大常委会主办 海曙区信息中心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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