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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海曙区推进“系列阳光工程”建设情况
作者:  来源:海曙区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4-02-25 16:37:31   浏览次数:3179  文字显示: 打印

开展“系列阳光工程”建设,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一项重要任务。近年来,区监察局从实际出发,紧紧抓住“阳光用权、高效用权、廉洁用权”这一主题,扎实推进“系列阳光工程”建设,深化对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促进了权力运行的规范化、可控化,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着力深化改革,促进阳光惠民

权力阳光运行的核心在阳光惠民。围绕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我区坚持在服务大局中谋划权力阳光运行,全面实施“系列阳光工程”。

(一)深入推进阳光建设专项行动。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大力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数量逐年增加,2013年新建续建项目总计达99个。针对权力运行“暗箱操作”、“假公开”、信息不对称等问题,我区监察等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了工程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将项目信息从立项到竣工的所有审批信息和信用信息都在该专栏记录,将权力曝于阳光之下。建立限额以下政府投资项目施工、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参建单位预选承包制,并制定出台相应管理办法,加快政府投资项目实施进度,保证建设质量。制定施工招投标文件范本,进一步明确评标的范围、内容、方式,使招投标过程更加公开透明。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对2011年以来执法监察和查办案件中发现的34个具有不良行为的建筑企业单位和执业人员进行通报,并视违规的性质程度列入“黑名单”。实施政府投资项目廉政合同和廉政保证金制度,已有19个项目缴纳廉政保证金218万元,该做法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和主流媒体肯定。

(二)深入推进阳光财政专项行动。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以“阳光预算”为主线,稳步推进预算公开,实现35家政府部门预算报人大代表审议。加强对会议费招待费使用管理办法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标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加强预算管理和过程管理,强化各方监管责任。完成行政事业单位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全区119家单位新国库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积极探索财政资金绩效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深入推进阳光审批专项行动。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督促有关部门主动对接市审批事项和权限下放,承接下放30项,取消44项,变更30项,继续保持审批事项全市最少。优化审批流程,继续推进并联审批模式和标准化体系建设,率先在全市推出新类型餐饮免环评审批模式,审批承诺提速率65%以上,同比提速26%,保持审批速度全市最快。深化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公开审批事项和公布办事流程、依据、收费标准,严格窗口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继续推行第三方满意度测评,保持审批服务全市最优。

此外,继续做好阳光招生、阳光征收、保障性住房阳光分配、阳光医疗服务等行动。阳光招生方面,围绕推进教育均衡化的目标,立足区域实际,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再次通过调整个别学校的服务区、推进小班化教育等措施,确保招生工作井然有序。2013年小学共招生3184名,初中共招生2499名。阳光征收方面,2013年我区启动8个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所有项目征收过程均坚持“三项制度”(现场办公制度、举报监督制度和跟踪审计制度)和“四项公开”(公开政策依据、公开评估结果、公开操作程序和公开补偿信息),全面实现了房屋征收工作的透明化、公开化。保障性住房阳光分配方面,采用多级审核、多部门共同参与的方式进行,审核全程接受审计监督,所有审核均由各部门网上操作,互相监督、互相制约,避免了单一部门操作中暴露的人为因素。

二、着力创新方法,强化阳光监督

权力阳光运行的难点在阳光监督。围绕构建覆盖权力运行全程的监控链条,我区在督促有关部门强化自身监督的同时,积极探索群众监督、媒体监督和科技监督相结合的有效形式,努力形成监督合力。

(一)把权力运行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坚持执纪为民导向,积极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从2011年开始,我区致力于拓展社区廉政工作室的内涵和功能,积极推进“一站(社情民意监测站)一网(阳光工程网)一基地(行业服务进基地)”运行模式,加强与群众的沟通,方便群众及时了解“系列阳光工程”建设的进展情况。同时结合“行业服务进社区”活动,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廉政宣传和廉情信息采集工作,2013年累计组织活动40余次,参与群众1800余人次,采集廉情信息120余条。加强在建工程项目廉情监测,在后孙拆迁安置房二期、西成后孙旧村拆迁安置房和蒲家公共租赁房三期等项目现场设置“五率”监测指标(工程资金拨付率、项目经理出勤率、工程监理到位率、施工用材合格率和项目质量满意率),把群众举报的关口前移到一线工地,切实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把权力运行置于媒体监督之下。积极适应互联网快速发展的形势,建设“阳光工程网”,推出廉政实名微博,主动接受媒体和社会的监督。微博自开通以来,累计接到以评论或者私信提供的廉情监督、行业监督的举报50余条,为发现腐败苗头提供了宝贵线索。开展以城区社会化养老为主题的“阳光热线”走进海曙活动,组织区政府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领导走进电视台、电台和网络电视直播间,与群众直接对话,共解答和解决各类问题20多个。及时处理宁波网E民生平台群众反映的热点疑点问题,办结率100%

(三)把权力运行置于科技监督之下。着力把科技武装到对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和监督制约的全过程,以“无情”的电脑代替“有情”的人脑。建立了网上行政执法暨电子监察系统,将全区24个执法部门共计10594个行政处罚事项纳入系统办理,并对执法程序、内容、自由裁量权限进行重点监督,使整个执法过程更加透明,处罚内容更加公开,自由裁量权进一步缩小。截至201312月,已有2536个行政处罚案件在网上立案办理。整合发改、住建、交管、审计等部门的信息资源,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电子监察系统,实现了项目年度计划网上申报、立项网上审批、项目进度网上可查、项目信息网上共享。全区已有259个政府投资项目纳入该系统监管。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的方式方法,建立网上投标系统,投标人直接在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使招标人、代理单位、交易中心与投标人在开标前完全隔离,有效推进了工程招投标的规范运行。此外,一些部门还开发建设了具有职能特点的电子监管系统,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高效。

三、着力治本堵源,注重阳光用权

权力阳光运行的关键在于阳光用权。围绕构建预防腐败新机制,我区坚持关口前移,逐步建全起多层次、全方位的防控机制,从源头上防治权力失控、行为失范,积极促进阳光用权。

(一)统筹推进机制。建立“系列阳光工程”协调推进小组,采取会议集中推进、专项督查促进、重点提示改进等方式加强跟踪督导,统筹推进工程建设。建立健全系列阳光工程推进督查月报制、全程跟踪制度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及时跟踪、掌握实施进展情况和有关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协调处理各类问题,加快推进速度。

(二)健全制度保障机制。把“系列阳光工程”建设列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坚持在制度约束中规范权力阳光运行,健全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廉政风险防控、信访举报投诉办理、诚信管理办法等制度,特别是在铁路宁波站枢纽工程、鼓楼沿有机更新项目、海曙外国语学校二期等重点工程方面,会同检察院等部门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保廉机制,切实以刚性制度来保障“系列阳光工程”的实施。

(三)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推进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采购制度、招投标制度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通报,并跟踪督查整改落实。2013年重点开展了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代理及监理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检查,共检查项目134个、企业111家,累计发现问题46例,下发整改通知书28份。强化问责制,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对违反制度规定的,及时督促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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