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两会视点
大会讲话
大会简报
大会报告
大会决议
辅助材料
主席团名单
历届两会
海曙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2-13 18:44:45   浏览次数:3315  文字显示: 打印

区十届人大一次会议参阅件之十一

 

海曙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

 

海曙区卫生局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以下简称基药制度)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五项重点工作之一。海曙区作为浙江省第二批实施基药制度的县()区,严格依照省政府相关工作部署及要求,积极组织推进此项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积累了相关经验,现就我区基药制度执行情况作一简要汇报。

一、实施情况和工作成效

海曙区从201010月开始在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27家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站实施基药制度。目前,基本药物制度执行规范,基层医疗机构日常运行平稳,药品的采购、配送及使用得到进一步规范,群众医药负担减轻,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基本达到预期效果。

(一)医疗机构收支结构发生重大改变

20111—11月为统计时段,我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收入23944.66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13.34%;其中,医疗收入同比增加了8个百分点,药品收入同比减少近18个百分点。以药养医格局有了改变。

(二)基层医药费用明显降低

基药制度实施以来(2010102520111130),我区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27家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均次费用为95.32元,比去年同期下降8%,其中,门诊均次药品费用为75.33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3%;住院均床日费用为290.34元,比去年同期下降30%,其中,住院均床日药品费用为193.32元,比去年同期下降40%。药品实行零差价后,减少居民医疗费用6578万元,减少率达到27.69%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基药机制

成立实施基药制度领导小组,专门成立基本药物遴选专家库,按照《宁波市医疗机构选择使用基本药物保廉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兼顾群众不同层次用药需求,遴选出本地区基层医疗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目前,全区3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全面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共配备基本药物(包括省增补)326种,1101个品规;区增补100个品规。

(二)加强宣传力度,营造实施氛围

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属地化的平台,制作宣传版面和宣传小册子对社区居民宣传国家相关政策及基药制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基药制度的顺利实施。

(三)加强专业培训,落实相应措施

一是围绕《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基层部分)》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基层部分)》等内容,组织医务人员进行强化培训。二是严格执行药品集中采购有关规定,统一通过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实行网上集中采购。三是及时联系软件开发商,按药品零差率要求,做好软件升级和维护。四是及时对财务、药剂人员做好培训工作。

(四)严格规范操作,保证制度落实

认真贯彻执行六统一,即统一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统一实行零差率销售、统一网上集中采购、统一集中配送、统一组织结算、统一实行基本医疗保险优惠政策,确保基本药物制度落到实处。

(五)加强质量监控,实施绩效考核

一是建立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基本药物处方点评等制度,加强处方监管,确保全科医生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和省增补药物;二是加强药品采购管理,强化药事管理组织,严格执行零差率制度,严控非基药比例,严禁网下采购、二次议价、返点返利、收受回扣等违法违纪行为;三是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健全绩效考核工作机制,完善以服务数量、质量、和居民满意度为主要内容的考核体系。

在基药制度实施过程中,我们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比如财政负担增大,医疗机构亏损运营,经营压力增大;药品目录限制造成部分群众用药困难,一些专科发展受到制约;部分基本药物存在缺货现象等等。在今后,我们将逐步完善基药配套政策措施,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联系;加大同大医院的临床合作力度,考虑基层群众用药需求,合理扩大基药目录范围;积极引导社区责医师重心下沉,关口前移,着力推进公共卫生服务的均等化。

宁波市海曙区人大常委会主办 海曙区信息中心承办
技术支持:宁波市卓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